时间: 2018-08-23 09:42
来源: 中国固废网
作者: 兰亚军
课题组成员应包括:相关部委的领导、专业研究垃圾工作的专家、学者及有垃圾分类实战经验的企业家组成。
2、确定市场改革试点地区
根据“点面结合,重点突破”的原则,在国家住建部公布的全国100个农村垃圾分类示范县及46个试点城市中,重点在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实验区及全国生态文明区县中,第一批选择5—10个区或县做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城市的选择条件为:一市县(区)党政“一把手”对垃圾分类有充分的认识和积极的意愿,有能力有担当。特别市级“一把手”对此项工作很重视。二是基础设施比较好,比如厨余垃圾处理厂、可回收垃圾分拣厂等基本设施已建成。三是经济发展水平、基环卫础设施相对较好。四是垃圾分类民众基础比较好。
3、主要制度创新
垃圾分类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原则,遇到难点、问题不回避,要有将垃圾分类改革进行到底的决心。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8年新年贺词中谈到改革开放时说,“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我们要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
改革试点以区或县为单为行政单位,以“市级统筹、区县落实”,进行以下制度创新试点。
第一,组建垃圾分类PPP项目公司(SPV公司)。公司由当地政府、环卫、保洁、回收公司等相关方组成,由资源、资金、技术等按一定比例入股,组建垃圾分类处理ppp公司,简称SPV公司。
第二,“四位一体”的模式。将二手交易、废品回收、垃圾分类、环卫保洁(包括路面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及园林绿化等)等“打包”,特许经营给这家SPV公司。
第三,增加“垃圾分类费”的科目。与混合生活收集处理相比,生活垃圾由原来的一种变成了分类后的三种或四种,一方面增加了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的成本;另一方面 ,又需要宣传动员以及对居民的奖励。成本比混合垃圾要高,因此,应当增加“垃圾分类费”这个科目,政府聘请专业的机构,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后端处理设施的距离等因素,核定“垃圾分类费”用给项目公司。
第四,政府优先采购或指定采购用再生产品。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厨余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是一个很大的难点,特别是厨余垃圾生产出的产品的“去处”问题更是痛点。目前,我国厨余垃圾处理的方向主要有三个:一是能源化(厌氧产沼,发电)、二是肥料化(有机肥、土壤改良剂等)、饲料化(黑水虻、蚯蚓)及酵素等。从全国来看,这些方面技术是成熟或相对成熟的,难点在于,前端厨余垃圾分类的质量、收集运理的成本及处理后的产品的销售问题。
一方面 ,企业需要要积极提质升效、技术创新,因地制宜,生产出适销对路的产品。另一方面 ,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套,比如政府优先采购或指定采购用用厨余垃圾生产出的合格的再生产品。
第五,最重要的是实行“费用包干制” 目前,我国垃圾处理企业是按照垃圾处理的吨数获得政府补贴的,无论是填埋还焚烧发电,都是采取这种机制,这种补贴机制在原来的处理路径中是合理的。但这与现在要实行的垃圾分类是相矛盾的,因为垃圾分类工作做得越好,进入填埋或焚烧的垃圾量就越少,这样,企业获得的补贴就越少,因而,企业缺乏垃圾分类的动力。这是过去十数年,我国垃圾分类推广不理想的根本原因之一。应采取“费用包干制”,即根据每天垃圾实际产生量乘以单价乘以总天数(365天),进行费用包干,“多余自负,节省自得”。这样,企业就有分类的动力了。
以后每年,可按一定的增长比例(测算最近3—5年实际增长比例),如8-10%左右,每年递增。这样,一方面并没有增加当地财政额外的负担;另一方面 ,又可以看出因垃圾分类而产生的经济效益,也会有“受益人群”,从面调动政府、企业的动力和积极性。
(三)垃圾分类资金来源
垃圾分类资金来源有五个方面:
一是政府付费 因垃圾分类处理是基本民生公益事业,政府财政应出一部分资金,可以将分散在城管、科技、环保、农业、教育等部门的资金加以整合和统筹,尽量不新增财政资金的支出。
二是产生者付费 因垃圾是污染物,应该“产生者付费”。现在很多地方垃圾处理没有收或收得不够,致使财政不堪重负;同时,因居民的垃圾产生量没有与经济“挂钩”,致使垃圾产生越来越多。按国务院《价格机制改革》,环保产业将全成本付费。先期可让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全成本付费,居民先期按全成本的30%或40%的比例付费,然后逐年增加,最后达到全成本付费。
三是成立垃圾分类回收基金。成立垃圾分类回收基金,一方面 ,用于垃圾分类宣传、动员、研究等费用,另一方面用于补贴回收低价值物品的费用,如玻璃、泡沫、厨余垃圾等,以弥补市场失灵而造成这些产品无人回收的问题。
基金来源一是政府拨款,二是单位或个人捐助,三是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押金制度。
四是在因就地资源化和源头减量而节省的费用中按一定比例划入该基金。
五是增值服务收入,企业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通过垃圾分类切入到社区服务之中,可获得一部分增值服务。
(四)市场化改革中政府、企业、社会的任务
1、政府:主要任务是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定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各个利益主体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垃圾处理费的标准及收取。
2、企业:对运营模式、商业模式及技术进行创新,对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有机结合、高效配合,从面使整个“产业链”盈利。
3、社会:高校、科研机构、媒体、NGO等社会组织,对垃圾分类的理论、制度设计进行专业研究,宣传、动员和教育。
(五)垃圾分类改革试点需要注意的问题
1、“三针协同”理论 需要将宏面层面的理论研究、顶层设计与中观层面的规划设、方案制定、微观层面的实际操作要有机统一起来。目前,我国垃圾分类顶层设计、规划制定到具体实施是由不同的人群在做,没有很好的统一起来,造成的结果如一个时钟的时针、分针、秒针各走各的,造成时间不准,需要“三针协同”。
编辑: 赵凡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院垃圾分类委员会主任,贵州高远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