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已近尾声,在综合了此前几天厦门团代表审议意见的基础上,洪华生、魏刚、陈津、蔡锋、李斯海、颜达成等多位代表联名呼吁,加大力度整治九龙江流域水资源环境,在全省建立流域交接断面排污总量控制责任制,使每个流域内各行政区的排污总量与行政区及其领导的责任建立联系,以此促进全省流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现状 流域治污面临三大压力
1999年开始,我省开展了九龙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破坏综合整治。十余年艰难治水,如今流域的现状如何呢?
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九龙江流域(漳州段)虽然已经实现了每个县建成一座污水厂的目标,但县城和工业区污水收集管网还不够完善,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和进水浓度偏低,难以正常运转,部分投建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够规范,污泥处置不及时,未充分发挥减排效益。
养殖污染压力大。2011年流域仅漳州全市生猪出栏数就超过400万头,其中北溪流域一市两区两县(龙海市、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县、华安县)生猪出栏约225万头,流域上游的龙岩市生猪出栏数更大。
生态环境隐患多。随着流域山地农业开发强度加大,林业用地、特别是生态保护林地的面积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前段时期在山地开发中大量种植巨尾桉等速生树种,加剧流域内的水土流失问题。水土流失引起的表土氮、磷流失总量很大,造成流域水体中氮、磷含量偏高。大量的泥沙入河,造成了流域水质污染和河道淤积。流域内一些小水电,增加许多截断面,影响了下游水的流量和流速,加上流域上游不合理的采矿、加工提炼,污染了下游水质,造成近几年铁锰超标,藻类以及农药污染事件频繁。
对策1 量化生态补偿,奖罚分明
为有效治理九龙江流域水污染,厦门团的代表们提出了新的治水之策。大家说,重要的是要调动上游地区保护流域水环境的积极性,平衡上下游利益关系。
代表们建议,可对流域补偿机制进行量化、奖罚分明,将治理效果、补偿费用与上游地方政府财政和领导人经济利益、干部政绩直接挂钩,形成长效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具体做法是,建立对流域交接断面排污总量控制责任制,当上游超总量指标排放时,由上游地方财政向下游支付超指标部分的污染物排放责任金,当上游少于总量指标排放时,由下游地方财政向上游支付少排放部分的补偿金。当上游向下游支付责任金或下游向上游支付补偿金时,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人、相关领导人和有关的干部职工也要从个人收入中支付一定比例的责任金或从补偿金中获得同样比例的奖励金。当所支付或所获得的责任金或奖励金达到一定程度时,上游党政领导干部将同时受到一定的纪律处分或表彰、记功,并列入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重要内容。
对策2 明确整治责任,加大投入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的重点流域,就包括了九龙江。代表们指出,现在的关键是抓好落实。九龙江流域治理涉及三市,建议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设立协调机构,统筹流域各区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全流域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保护和流域产业布局规划,明确短、中、长期的整治目标,做好污染的源头防控。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明确流域整治责任,督促当地政府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在沿江重点乡镇试点建设生态型的污水收集处理厂、站,出台补助扶持政策,动员三市人民共同参与治理工作。
编辑: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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