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环保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江西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和《江西省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为进一步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水源环境状况,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监管,按照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常态化管理要求,省环保厅今年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范围扩大至地级以下城市。
为保证工作需要,省环保厅下拨评估专用工作经费,组织专人开展评估工作,对2012年全省11设区市13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了评估。 从评估结果看,2012年度我省11个设区市26个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106个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参评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总体良好,水质达标率为97.59%。针对评估中发现的独立监测能力不足、应急管理能力薄弱等环境管理问题,省环保厅要求各地及时制定有效对策,整改完善,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编辑:佟婧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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