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的要求,到2015年底,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由目前的地下水每立方米0.9元、地表水0.31元,分别提高到1.5元、0.4元。为进一步增强水资源管理能力,河北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水资源费新的征收标准一次调整到位,平均征收标准由目前的地下水每立方米0.9元、地表水0.31元,分别提高到1.5元、0.4元,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较国家相关部委的要求提前了近2年。
编辑:李晓佳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