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有关部门了解到,自2001年10月国务院部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我部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上报了我部的行政审批项目,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目前我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很大进展。
2002和2003年国务院分别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决定取消1195项行政审批项目,改变82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移交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管理。我部有7项行政审批被取消,5项行政审批被要求改变管理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批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审批;
②乙、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备案;
③群众投工投劳参加建设的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的审批。
2、第二批中被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①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②水利系统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审批;
③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一级)审批;
④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二级)审批。
3、被要求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项目:
①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
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批;
③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监理员资格审批;
④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批;
⑤国家节水标志使用审批。
编辑:全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