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环保目标
甘肃:加重生态保护分量
在2月20~22日召开的甘肃省环保工作会议上,甘肃省提出了“十五”环境保护目标。到2005年,将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法制体系和环境管理体制,力争使全省环境污染的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所减缓,重点城市和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与“九五”相比,甘肃省“十五”期间明显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分量,在环境保护的5个重点区域中,两个属于生态范畴———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级特殊生态保护区,国家级特殊生态保护区包含黄河玛曲、黑河源头及黑河中游。其余3个重点区域是黄河甘肃段水污染防治、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和列入国家计划的二氧化硫控制区。甘肃省政府对全省环保工作提出了5项要求:第一,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编制实施好环境保护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第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逐步建立健全依法监督管理环境的新机制;第三,紧紧抓住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这个根本,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发展;第四,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实行环境质量政府总负责;第五,推进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背景下,今后甘肃省的环境保护面临很大压力。仅今年初全省就出现沙尘暴及浮尘天气4次之多,生态环境脆弱,人口基数大,结构性污染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差,资金短缺等因素将直接制约人口、环境、资源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中国环境报》
编辑:全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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