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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17:2014年中国水业政策与市场年度盘点及展望

时间:2015-01-05 16:12

来源:E20研究院

作者:井媛媛 苏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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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领域服务商:接通资本市场,向重资产集团迈进

水务细分领域的项目往往技术难度高,需要服务企业具备一技之长;且重资产水务集团、区域水务服务商竞争主体参与少,因此,专业水务服务提供商在发展初期主要集中于技术性较强、以工程建设为主的细分领域。目前,细分领域企业正通过融资、合资、上市等方式,增大资本金,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一些发展较快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积累了较强的资本实力,逐渐开始在投资运营业务中有所尝试。例如,碧水源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金融合作协议,双方将在 2014-2019 年合作融资 200 亿元,相当于碧水源上市融资金额的 7.8 倍;此外,碧水源与武汉控股合资成立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碧水源以货币出资 1470 万元,占新公司 49%的股权;无锡国联凭借其资金、技术以及产业链的整合能力,从污泥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跨入污泥的投资运营商序列;万邦达、津科技、永清环保、巴安水务等创新型企业也同样表现出众,赢得了资本界的认同;更多创新型环境服务公司,如博天环境、环能德美、中持环保、新之地等都在快速成长。

设备提供商:向上游产业链延伸

设备提供商虽为水务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角色,但由于其在产业链的末端,因此利润被挤压空间较大,设备提供商呈现出向细分领域解决方案提供商或投资运营商的转变。从产业的角度,则是从传统的设备制造业等业态向设备制造业与服务业并重转型。

例如,广州新之地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凭借其自然水体修复技术解决方案,已从设备提供商列入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序列;浙江环兴亦凭借其技术优势,加之资本的支持,已逐渐承接污泥的BOT项目;而污泥压滤机的巨头景津集团,也有进军污泥运营市场的计划。

四、趋势展望

1. 政策展望

需求政策:完善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实施细则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为环境产业带来三大利好:一是政府可以把短期、大规模的一次性投入,转化为长期、稳定的服务采购,解决政府资金短期投入不足的问题,引导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进入;二是采购环境服务是面向效果付费,使环保投入与环境效果的联系更加紧密;三是有利于提高产业的专业化程度和效率。

下一步国家会加大促进循环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方面会完善政府采购立法,以加快管理体制建设;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会加大三个比例:绿色采购比例、低碳技术创新产品的采购比例和中小企业所占的政府采购比重,逐步扩大低碳循环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第三,国家会实施循环认证制度,逐步由清单式采购过渡到标准化采购。

交易政策:完善价税支付体系

可持续的价税支付体系是政府有能力支付环境采购的前提,税收是弥补地方政府财政不足的主要出路。

即将出台的环境税是值得注意的财税支付体系改革的关键点,环境税的出台将降低政府治理环境的成本,且可形成可持续的付费机制。未来资源税的提高,会致使收费的降低。费是财政部们制定的,价是发改委价格司管理的,费会搭在价上,而费不用听证,目前国家正在清理各种搭车收费现象。

费、价、税都是收入来源性政策,收税,可以弥补地方政府的财政不足,是政府为环境治理效果付费的资金来源,亦是政企关系重构的付费体系变革。

此外,市场机制的集中启动将成为环保产业下一阶段的重点发展态势。水权交易机制的形成、排污权交易机制的完善,以及多种担保机制的形成,致使环保产业逐步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投融资政策:助力项目融资模式

近期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收紧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终结、BT模式终结、城投债终结,地方政府不能再为项目企业提供政府信用担保。地方城投资产盘活需要引入社会资本的参与,而政府未来的补贴模式将从“补建设”转向“补运营”,并通过政府公共服务采购、合同环境服务、特许经营等模式,为项目企业提供稳定的现金流支撑。从目前的依靠集团资产、政府信用融资,逐步转向以项目稳定的现金流保证为支撑的项目融资方式。

2. 市场展望

市场维度:单元服务到效果服务

在标准提升、监管趋严、政府依效果付费、社会参与常态化的大背景下,专业化的服务将备受市场青睐,但当产业服务越来越宽、面越来越大时,很多领域的专业化需要协调合作,提供面向效果的综合化服务,即从单元服务向效果服务转变。目前,大多数企业是从事单元服务的,如何通过顶层设计,以面向效率的服务方式将单元服务上升为效果服务或将是水务领域下一阶段的市场发展方向。

产业间的合作共生,产业联盟、族群的搭建或成为单元服务向效果服务转变的一个重要途径,此外,面向效果的综合环境服务商将在面向效率的服务中顺势而生,政府在关系政策、投融资政策中亦会给予一定的支持。

细分维度: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将以中小型为主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以中小型规模为主,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求,极大的推动了设计规模在1到4万立方米/日之间的中小规模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

进入到“十二五”以后,由于投资拉动的后期影响、政策周期等影响,污水处理厂建设出现一定的放缓,并且建设方向开始向中小城镇进一步转移,规模在1万立方米/日以下的小型污水处理厂成为建设主流。“十二五”后,小型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及规模年平均增速为10.49%及11.7%,明显高于大型及中型污水处理厂数量及规模增速(大型污水处理厂数量及规模年平均增速为4.73%、2.69%,中型污水处理厂为5.13%、4.03%)。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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