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保部部根据2014年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数据,汇总整理了“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信息清单,现予以公布。
“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需抓紧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加大水污染管控工作力度,确保水质按期达到目标要求。
附件:“十三五”期间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信息清单
编辑:李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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