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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环保十三五规划发布(附项目)

时间:2017-03-06 16:33

来源:广西梧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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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结合“生态乡村”建设,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完成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在饮用水水源周边设立警示标志、建设防护带和截污设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源排查和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自治区精准扶贫战略引导下,以美丽梧州乡村建设为平台,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以建设“宜居村庄”为目标,积极推进“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工作,不断强化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县区实行农村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筹推进乡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对垃圾就近就地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和减量化,完善村屯保洁长效机制,形成“村收镇运县处理”、“村收镇运片区处理”和“村屯就近就地处理”的农村垃圾统筹治理体系。加强大型沼气池和户用沼气池建设,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九节固体废物处置

依托自治区环境监管与预警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转移管理、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提高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建设完善市县生活垃圾收集分拣转运体系,对垃圾历史临时堆放点和不达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存量治理。完善乡镇转运处理终端,改造村级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市县垃圾处理能力,推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实施固体废弃物和化学品全过程安全监控。加强危险废弃物产生、贮存、利用、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环境安全,规范危险废弃物经营利用单位的运行,推进梧州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建立和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目录,加强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化学品污染防治。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针对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合理规划、安全处置”原则,严格管理,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行动,对废石场和冶炼废渣场等贮存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督促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规范危险废物储存场地,设立危险废物标志。积极指导企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办法,提高应急能力。推进梧州市静脉产业园建设,安全处置全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泥和危险废物。

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管理认识和规范化管理,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治。开展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情况调查,完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台账,对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和环境风险程度进行鉴定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防控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风险。

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管理模式,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县城和村镇垃圾处理厂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垃圾焚烧处理等。加快存量治理,对历年简单堆放不具有无害处理能力的旧生活垃圾填埋进行改造,采取在旧场绿化截洪,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等。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处理。加快梧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程建设,完善配套设施。

第十节防治重金属污染和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统筹污染防治与产业发展,统筹现有污染源整治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为支撑,以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重点防控污染物为主线,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期间,推进岑溪市城谏镇河三铅锌矿区土壤治理修复项目、岑溪市花岗岩矿山及“三废”污染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藤县大黎铅锌矿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蒙山县油麻冲铅锌冲矿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组织开展全市放射性本底调查、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放射性污染调查、电磁环境本底调查、集中饮用水源地放射性水平调查等工作。建立和配备针对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的有效评价体系和检测手段,建立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管理平台,包括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放射性物品运输能力、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监管能力、核技术利用监管能力和共用条件(包括事故预警和应急)和辐射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严格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落实审批和“三同时”监管制度,有效监控电磁辐射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的安全许可和监管,建设对放射源实施全寿期跟踪的放射源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一节环境风险防控

对涉重行业、危险化学品、核辐射实行全程监管,实现对原料产地、生产区域、集中堆存点、废弃场地环境风险的空间管控,源头控制、过程防护、违法严惩,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调整优化涉重金属企业布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淘汰涉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重金属环境监管,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妥善处理涉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严格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落实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完善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推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强医疗废物和其他危废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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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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