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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方案全文)

时间:2017-05-03 15:44

来源: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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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园区不再新批农药、医药、染料中间体项目。

(四)三泰化工周位酸项目已于2016年8月25日取缔关闭,拆除生产设施。

十五、38个化工园区未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等6个化工园区在设立之初,当地政府均就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制定计划、做过承诺,但计划和承诺流于形式,至今没有落实,风险隐患较大。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6年底至2018年12月。

整改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整改措施:

通过拆除或搬迁敏感目标,调减园区面积,推动园区和企业转型等措施,确保38个园区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目标。2018年12月底前整改不到位,取消园区化工定位。

十六、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较大。长江江苏段分布有3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场抽查12个,8个存在环境违法问题。无锡市长江窑港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多家化工码头未搬迁。南通市狼山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有南通港口集团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卸码头、狼山港务公司硫磺散货装卸码头等。镇江市征润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水产养殖场,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有新兴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一)南京市夹江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南京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的要求,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搬迁和整治工作。

2.将夹江水源地取水口上移至步行桥上游1220米处,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国土预审、取水许可、环评、能评等前期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确保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没有与供水无关的设施。

(二)无锡市长江窑港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无锡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制订专项整改方案,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无化工码头,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三)南通市狼山水厂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南通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调整码头作业品种,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立即停止在狼山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硫磺散货装卸作业,2017年6月底前,停止全部禁止类散货作业。

2.加强危化品集装箱装卸作业管理,控制堆存数量和周期,限定作业品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2017年6月底前,狼山水厂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集装箱公司泊位不再接卸危化品集装箱。

3.推进南通市港口一体化改革,修编《南通港总体规划》,优化整合港区布局,加快推动市区段港口岸线优化整合。

(四)南通市洪港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南通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停泊的采砂船已全部清理到位。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五)扬州市长江瓜洲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扬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5月底前。

整改目标: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瓜洲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国际露营地已经拆除。

2.完善润扬大桥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封堵桥面泄水口,确保污水不下江。

(六)镇江市长江征润州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镇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镇江市润州区组建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总指挥,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12月底前,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水产养殖场。

(七)镇江市江心洲丹阳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镇江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镇江新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已停工,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船台建筑物拆除及相关清理工作。

(八)泰州市长江永安州饮用水水源地。

责任单位:泰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设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2016年12月底前,拆除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桥垂钓中心剩余房屋,全面完成老渔船停泊点搬迁工作,所有渔船全部停靠新建的龙窝渔港渔船停泊点。

十七、通榆河部分水源地环境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单位:盐城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和违法违规设施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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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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