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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时间:2017-11-16 14:36

来源:环保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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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乐平工业园区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乐平市委、市政府对乐平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水质超标问题重视不够,对上级有关园区环境整治的要求和批示没有专门研究整改意见,没有拿出整改计划,导致2013年6月至2016年12月园区雨水管网水质污染物超标问题长期存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景德镇市公路局局长毕长春(乐平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和乐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李宝山行政记过处分,给予乐平市环保局局长程金标行政警告处分,责成乐平市委、市政府向景德镇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但在工作落实中,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够高,发展理念有偏差,执行政策不坚决,监督管理有缺位,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极其深刻。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目标任务,造福子孙万代。

  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要改进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环境保护责任;要坚定不移地按照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动江西创新发展、绿色崛起,努力开辟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江西省委 

中共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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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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