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平板玻璃以及电子工业玻璃太阳能电池玻璃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
1.玻璃熔窑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地点:
2.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新增在线镀膜工序。
4.纯氧助燃改为空气助燃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5.原辅材料、燃料调整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6.废水、熔窑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7.熔窑废气排气筒高度明显降低。
8.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或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水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征求意见稿)
适用于水泥制造(含配套矿山、协同处置)和独立粉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规模:
1.水泥或熟料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配套矿山开采能力增加30%及以上。
2.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增大;水泥窑协同处置非危险废物能力增大30%及以上。
地点:
3.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或配套矿山、废石场选址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4.增加协同处置处理工序,或增加旁路放风系统并设置单独排气筒。
5.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类别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6.原料、燃料调整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环境保护措施:
7.窑尾、窑头废气治理设施及工艺变化,或增加独立热源进行烘干,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8.窑尾、窑头废气排气筒高度明显降低。
9.协同处置渗滤液处理工艺由入窑高温段焚烧改为其他处理方式,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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