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厘清了国家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化解了地方行政干预,减轻了基层压力和负担,实现了“谁考核、谁监测”,是我国环境质量监测机制的重大改革,切实保证了监测数据独立、客观、公正。
第三,狠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确保数据真、准、全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狠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不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依托地方承担六大区域质控任务,形成国家、区域、监测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开展臭氧等气态污染物量值溯源传递和颗粒物比对工作,发布环境监测类标准规范100多项。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机制,通过远程监控与实地抽查相结合,采用飞行检查、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大环境空气、地表水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对西安案件等人为干扰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环保部微博,由中国水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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