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2月上旬)。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城市双修”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启动一批“城市双修”项目。
(二)第一阶段(2018年2月中旬—12月)。完成现状调查评估、“城市双修”规划编制,加快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实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接规划要求,制定“城市双修”项目实施计划,按步骤和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完成一批“城市双修”项目。
(三)第二阶段(2019年1—7月)。总结试点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继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适时对试点实施成效进行考核,按照国家试点城市有关要求,筹备迎接国家及省检查验收。
六、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暨城市设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十大行动”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扎实做好“城市双修”工作,深入推进“十大行动”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资金及技术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注重利用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市级投融资平台作用,并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搭建“城市双修”技术平台,强化规划引领和技术支撑,按照重点任务和规划要求,为各专项规划编制提供技术服务,并协同对接有关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配合项目推进,强化对项目建设计划、内容的整体把控。
(三)完善推进和监督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同和项目统筹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城市双修”工作管理考核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第三方机构综合评估等方式,定期督查责任部门、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严重滞后或不作为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发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先进做法和优秀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双修”工作、推进“十大行动”实施、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的舆论氛围。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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