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实施行政村道路亮化巩固提升工程。对全市行政村道路亮化涉及的1187个村2.37万盏太阳能路灯蓄电池进行更换。(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燃气入户工程。优先安排移民搬迁村燃气入户。(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大同华润燃气公司)
8、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和公共用地绿化,全市打造绿化村庄21个,达到环村有林、街道有树、庭院有果的标准。(牵头单位:市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9、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在规划中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县区政府)
10、推进农村粪污处理。鼓励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80%。(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
11、打造美丽宜居乡村。以省市县三级联创和以奖促治为抓手,提升81个示范村成果,创建6个省级美丽宜居乡村、5个地域特色文化与乡风文明相结合的特色文化村、2个美丽宜居乡村集中连片区。继续实施农村公共浴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9个农村公共浴室,解决2万农民洗澡难题。(责任单位:市农委)
12、加快推进村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开展村容村貌提升试点。全市打造102个村容村貌整治示范村,其中广灵县、天镇县、浑源县各10个村,阳高县、大同县各15个村,灵丘县17个村,左云县、南郊区各10个村,新荣区5个村。重点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大力清理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坚决刹住乱搭乱建、乱圏乱占现象,不断美化村庄环境,提升村庄品质。(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各县区政府)
14、加快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完成年度贫困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15、建立和完善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各县区政府)
16、走好乡村善治之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村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
17、开展乡村环境提升验收。制定验收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调查。(牵头单位:市政管理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农委、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妇联)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定标准、县区落实,乡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开展乡村环境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县区政府实施乡村环境提升工程的主体责任,县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村是实施主体和建设单元。市直相关部门重点抓好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县区政府重点抓好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实体化办公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2、加大资金保障。积极落实乡村环境提升工程资金,增加市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市奖补、县统筹的政府投入体系。加大争取上级资金力度,市本级预算和上级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都要向贫困县倾斜,特别是向2018年摘帽县倾斜。县区政府要按照“多个龙头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原则,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政策要求,整合资金集中支持乡村环境提升项目。农村集体经济可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环境提升工程的支持力度,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乡村环境提升工程。
3、做好编制规划。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的原则,根据任务分工编制专题规划和2018年行动计划,在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行动计划编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后确定。各县都要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村庄整治规划,提出具体整治要求,达到“县县有规划、村村有方案”。鼓励村民参与规划编制和实施,提高规划可实施性,科学指导乡村环境提升。
4、强化协调配合。乡村环境提升工程是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要从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大局出发,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把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形成强大合力。建立调度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挡手问题。各牵头单位每月要及时、准确、全面上报工作进度,市乡村环境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统计汇总并上报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5、强化监督考核。要把乡村环境提升纳入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坚持调研、督导、考核一体化,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对乡村环境提升工程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市里支持、奖励政策相结合,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县区政府要明确对所辖乡镇的考核要求,每月开展实地检查,对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打分排名,严格落实奖惩政策,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以及连续月度排名靠后的的依纪依规问责。
6、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新型网络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乡村环境提升工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乡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身边环境的荣誉感。组织开好现场观摩活动,形成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户与户的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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