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各地特点,选择适当技术工艺,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9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1.强化分类治理。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分类推进污水治理。城镇近郊的村庄,采用延伸城镇管网的方式,实行统一处理;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曝气生物滤池、淹没式生物膜等技术集中处理;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净化槽等技术分散处理。
2.强化梯次推进。继续抓好乐平市、分宜县、上栗县等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同时扩大试点范围,选择一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敏感区和重点旅游景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巩固百强中心镇生活污水治理成果,分阶段推进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可推进到人口比较密集的中心村。
3.强化污水管控。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村庄河道、沟渠整治力度,治理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排水沟,形成网络化的雨水排放体系。具备条件的村庄,铺设专用管道或暗沟,收集生产生活污水。开展村庄水塘清淤,逐步消灭农村黑臭水体。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水土流失防治力度。连片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持续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不迁并村庄整治建设任务,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风更加和谐文明。
1.深入开展村庄整治。巩固和深化“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片打造”的格局,每年完成2万个村组的整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加快完善自然村的“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广电网络、互联网络),努力实现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有需求的行政村或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套“8+4”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网点、公交站)。已整治建设过的村庄,也要对照标准,补齐建设短板。
2.坚持“四精”理念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秉持“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理念,注重与脱贫攻坚、发展乡村旅游、壮大村集体经济等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统配定点、统管规划、统建项目、统筹资金、统揽管护,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按照AAA级以上乡村旅游标准,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施工、高质量连片推进,积极建设一批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宜居乡村试点县、试点乡镇、试点村庄、试点庭院。
3.美化村庄环境。继续推进省级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抓好村庄周边、道路两旁和农户庭院的绿化。开展村庄亮化,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安装新型节能路灯。传承历史文脉,修缮保护村内古院落、古祠堂、古井古树。治理农村散埋乱葬,完善农村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加强山水田林路系统治理,保护自然山水生态格局,实现村庄风貌与自然生态协调。
4.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严格落实《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组织开展传统村落申报,完善传统村落名录,建立传统村落档案。科学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修复并合理利用,建设农村文化大礼堂,打造农民精神文化家园。加大对全省中国传统村落、省级传统村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保护和建管机制,使省级以上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村庄规划
按照实用性原则,开展县域乡村规划编制或修编,实行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到2020年,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1.全面完善规划。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科学指导保护和建设工作。
2.优化建设规划。根据村庄的不同类型以及建设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分类确定村庄规划编制方法与内容,做到村庄功能布局优化,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安排,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
3.加强规划引导。规划编制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和需求,并按程序纳入村规民约执行。建立健全镇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推行“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农村建房规划所、国土所、村委会、建房户四方做到选址、放线、下地基、巡查、竣工验收到场,全面实行建房挂牌公示制度),强化规划监管和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审批。
4.强化规划执行。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引导农民利用现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建房,有效控制农村建房用地增量。注重农房建设风貌引导和塑造,推广农村民居新户型。加强农村违章房、危房、废弃空心房治理,持续开展农房超高超大专项治理工作。
(六)注重长效管护
强化对村庄基础设施及服务场所的长效管护,到2020年,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1.明确管护责任。以县乡政府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单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将道路桥梁、河塘沟渠、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厕、垃圾收集、污水处理、绿化亮化等环卫设施,农家书屋、休闲广场、活动室、卫生室、农村客运候车厅等服务场所纳入日常管护范围,实现管护无死角。有条件的村庄,可以采取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模式。
2.明确资金来源。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原则,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出资比例。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长效管护提供稳定资金保障。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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