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ssyysc@mep.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4个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4个,全部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甘沟河黑臭水体、纸坊沟黑臭水体、水桥沟黑臭水体、南干渠黑臭水体4个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
2.公众举报及新发现黑臭水体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共收到公众举报信息5条,经核查,未新发现黑臭水体。
3.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
你市上报黑臭水体4个,新发现黑臭水体0个,黑臭水体总数为4个。专项督查期间,经核实已消除黑臭的水体4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完成比例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控源截污措施不完善
两岸收集污水的支管和河底的管网存在接口不到位、不配套、松动等现象,如纸坊沟黑臭水体和甘沟河黑臭水体;管网覆盖不到位,如水桥沟黑臭水体;部分管网破损,如水桥沟黑臭水体。
大多数河道雨污排口众多,分布错综复杂,雨水口、污水口台账和标识缺失,无法准确掌握雨污排放数据,不利于河道的综合整治。
2.河底铺设管网暗存风险
你市收集河道两侧污水的管网均铺设在河底,暴露在外部的支管存在汛期被洪水冲破的隐患,污水有进入河道的风险,接口松动和密闭差的管网污水溢流、雨水灌入管网等发生概率较高。
3.存在垃圾乱堆乱扔现象
部分河流河道或两岸存在少量的垃圾,河道缺少长效的管控和预防措施,如甘沟河黑臭水体。
三、整改要求
1.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管控。定期检修污水管网、污水收集井及管网接口,谨防污水“跑冒滴漏”。重点关注河道收集井的封闭性,以防汛期与河道水体相互贯通。加强沿河雨污水排口排查整治,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杜绝雨水口排放污水,严禁超标排污。
2.完善垃圾清运体系。建立规范化的垃圾收集点,完善垃圾转运体系,做好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杜绝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切实解决河岸、河面、河底垃圾问题。
3.完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河道的监测和日常管养,实现黑臭水体精细化管理,确保长治久清。
请你市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针对问题清单中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生态环境部,并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下半年,我部将组织对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你市对此次专项督查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张佐、王谦
电话:(010)66103136、66556270
传真:(010)66556269
电子邮箱:ssyysc@mep.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7月31日
抄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至7月4日,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对你市开展督查。
督查过程中,通过查阅你市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你市制定总体整治计划、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信息公开、核实举报、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情况。通过公众调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核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其他黑臭水体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方式,对你市上报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整治的26个黑臭水体的整治成效予以评估。对督查过程中通过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受理的部分举报信息进行了现场抽查。现将专项督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7年底,你市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为26个,全部纳入本次专项督查范围。经审核,你市已制定总体整治计划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按国家要求对黑臭水体相关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举报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按期回复。
1.上报已完工的黑臭水体(国家清单内)督查情况
专项督查期间,你市大寺沟、南川东路红光村沟渠、南川东路水磨村沟渠、总寨杜家庄水渠、总寨总北村河道、总寨总丹路路边水渠、三利锅炉厂河道、彭家寨火烧沟、汽配城废弃渠、北山河道、湟水河、西杏园村下水、石头磊村桥下河道、泉湾铁路桥下河道、海西路绿化带水渠、海西路过街涵洞积水、西站二巷铁路涵洞积水、下十里铺村水渠、海湖路至经二路水渠、生物园区纬五路水渠、生物园区纬三路水渠、杨家寨解放渠、刘家沟水渠23个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南川谢家寨村水渠、王斌堡村段水渠、南川东路南酉山村委会道路水渠3个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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