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快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以推动生态环保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为核心,以支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加强模式与机制创新,充分释放生态环保产业需求,努力为社会生产生活提供更为优良的环境产品和服务,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
一是实施大工程大投入。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为重点,推进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煤治理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工程、土壤污染修复与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以大工程带动生态环保产业大发展。指导各地做好污染防治攻坚项目储备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信息与投资需求。建立健全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健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考评体系,将工程实施进展、运维效率、服务效果等纳入考评。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标准建设。加快制修订重点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规范,充分发挥标准对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预期引领和倒逼作用。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高端智库等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生态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评估、二次开发、技术交易、产业孵化全链条,整合生态环境领域成果转化综合服务资源,加快建立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
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导向城市开发(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融合,打造不同领域标杆示范项目。以工业园区、小城镇为重点,推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启动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模式试点。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快出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支撑作用强、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PPP项目。
四是加强行业规范引导。依托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研究发布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基准收益率,引导行业投资合理收益。分类制定出台生态环境项目技术标评标指南,加大生态环境技术和生态环境效果评价分值权重,有效防止恶性低价中标。推进高效除尘、污染场地修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备与材料等领域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发布,提高生态环保产业标准化水平。当前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面临非常好的机遇,具有良好的发展条件和支撑,一定要大力推动、加快发展。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充分将大数据应用于“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部门与企业、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流,让数据为老百姓“跑腿办事”,为企业“贴心服务”。
一是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正在实施的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依托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尽快编制行政审批系统整合共享方案,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审批事项向网上办事延伸,力争实现“一站式、全流程”网上办事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是积极参与建设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三年内实现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五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超前谋划,加强研究,加快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标准化建设。
三是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生态环境审批和服务事项向网上集中,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也对数据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切实保障政务网站及行政审批系统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筑牢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一场从理念到体制的深刻变革,改革越是深入,越会触及更多利益和矛盾,遇到更多难啃的“硬骨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全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其他负责同志要积极配合、协力推进,认真组织实施,细化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责任链和任务链,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突出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攻坚计划,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逐一销号。
(二)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近期,我部将印发2018年“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明确本年度“放管服”改革的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对于今年确定的改革重点任务,要尽快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改革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之间要注重沟通衔接,尤其对于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上下级要密切合作,加强统筹,研究制定相关承接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要注重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与机构改革、环保垂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
(三)敢于担当,积极创新。要鼓励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府服务方面,支持在吃透改革精神基础上创新突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率先取得突破。要尊重并发挥好基层首创精神,加强指导协调,支持基层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并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对待改革进程中因敢闯敢试出现的过失性错误。注意保护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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