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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9-18 14:02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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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2018年年底前,形成覆盖城乡、满足需求、持续稳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到2020年,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五、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勘界定标。制定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保护修复方案,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考核评估。2018年年底前,县级及以上政府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二)打好自然保护区等突出生态问题整治攻坚战。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20年年底前,45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处置到位并完成生态恢复。开展全省78个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2019年年底前完成。核准县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边界,并设置警示警告标识。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试点。保障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管理、科研、宣教和监测经费。

(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实施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家试点,支持长岛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开展病、危、险尾矿库和“头顶库”专项整治,落实尾矿库闭库责任。推进水土流失、荒漠化综合治理。推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海洋休养生息。

六、引导倒逼新旧动能转换

(一)实行项目建设和严控污染物排放综合决策。严禁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铸造、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产能总量和污染物总量双平衡机制,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指传统产业或污染严重的小项目)、上高压低”,优化整合钢铁、电解铝、地炼、焦化、轮胎、化肥、氯碱等高耗能行业产能布局,新项目投产时,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依法关停。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2019年年底前,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编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耗损程度,分别制定差异化、可操作的综合性管控措施,逐步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严格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产业园区集中整治。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点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年底前,相关城市政府制定专项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土地利用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正在实施但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在2018年年底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同步修订规划内容。

(三)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推动重点行业改造提升。建立完善与新旧动能转换相适应的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提出严于省标的排放限值,按程序批准发布后实施。加强财税、金融、价格、土地等政策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清理违法违规产能。全面推进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电镀、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

(四)提高环评质量和审批服务水平。重大工程项目可研、规划编制启动阶段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环评质量考核,对环评质量差、无故拖延编制时间、影响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的环评机构,按程序移出山东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情况严重的报请生态环境部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提高环评审批审查服务水平,已通过审查的规划环评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适当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未纳入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经认定后不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环境影响登记表类项目,实行“零跑腿”网上备案管理。开辟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做到“最多跑一次”,尽最大可能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七、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

(一)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矿、节材,大幅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物耗。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6.59亿立方米。

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构建绿色产业链体系。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打造绿色供应链,全流程降低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加快推动农业领域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加快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加强资源共享和产业共生,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率。全面加强进出口贸易环境监管,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产品、技术、设施等引进,大力推动绿色贸易。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进省,强化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严防达不到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固体废物入境进省,力争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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