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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10:05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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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反馈问题:盘锦市未处置的危险废物贮存总量已接近20万吨,仅辽河油田分公司就露天存放含油污泥12.6万吨,环境隐患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盘锦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圣润危废处理有限公司和盘锦德隆新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已经建成,正在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新建两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分别是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已批复。通过科技手段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实施GPS实时监控,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2018年1月30日,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5.7万吨废酸全部处置完成(利用自有设施处理废酸0.75万吨,委托营口久源实业有限公司处置4.95万吨);盘锦远孚化工有限公司辽滨分公司1.2万吨废酸,已外委处置1553.44吨,剩余废酸贮存在厂区内符合要求的废酸贮罐中(安全储存量为1.4万吨),消除了环境安全风险。

  2018年3月3日,辽河油田分公司12.6万吨含油污泥全部处置完成。其中,辽河油田分公司自行处置9.7万吨,委托盘锦辽河油田远达油污泥处理利用有限公司处置2.9万吨。但处置过程管理不规范,废油泥处置后的1.8万吨废渣还未进行彻底处理,目前正在进一步整改。

  同时,辽河油田分公司多策并举做好油泥处置工作。源头削减含油污泥产生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标准,完成27座含油污泥存储池“三防”设施整改工作,清理了5座露天存储池,不再贮存危险废物。为减少作业修井过程中产生油泥,已经配备绿色修井作业设备288套,实施6020井次,配备了7套含泥沙原油资源回收装置,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处理后固相含油达到2%以下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用基础材料和作为燃料使用,达不到含油2%以下标准的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在兴二联、特一联开展污水处理和原油清罐工艺升级改造,大幅减少含油污泥产生量。

  (五十一)反馈问题: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比较滞后。辽宁省有色矿产资源开采、冶炼生产历史较早,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省环保厅积极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确定了全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并向社会公布了137家企业名单。二是印发了《辽宁省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部署开展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和整治;印发了《关于规范做好涉重金属污染物建设项目总量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三是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省共布设农用地详查点位18437个,深层土壤点位208个,农产品点位1478个,目前农产品采样已经完成,土壤样品采样已经开始。启动了工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了3266块需要调查的污染地块。四是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建立了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制度,每季度调度一次。“十二五”时期,辽宁利用中央专项资金总额为8602万元,共安排了13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其中9个项目已经完成,其余4个也在积极推进中。沈阳市对14家重点监管企业用地和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例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上传至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大连市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确定了47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初步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下发《关于加强有色金属企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铅、锌矿山和铜、铝、铅、锌冶炼企业的生产和环保情况开展调查,并组织各市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指导;对达到规范要求的企业,组织做好申报工作,推进企业规范化经营。2017年11月,印发了《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荐目录的通知》,在全省铜冶炼、铅锌冶炼、锡锑冶炼、电池等涉重金属行业,推荐回转窑尾气综合治理等24项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企业采用推荐目录内的技术和装备。

  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159家有色矿产资源开采矿山(铜矿、铅矿、锌矿、镁矿、钼矿)和126家有色贵金属矿产资源开采矿山(金矿和银矿)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目前,首批159家辽宁省有色矿产资源开采矿山(铜矿、铅矿、锌矿、镁矿、钼矿)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进展顺利,126家有色贵金属矿产资源开采矿山(金矿和银矿)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五十二)反馈问题:葫芦岛市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列入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并获得国家补助资金,但目前仍处于方案论证阶段,进展严重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2017年12月18日,葫芦岛市八家子经济开发区委托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污染地块现状初步调查和编制项目建议书工作。现场取样和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开展了土壤重金属现状评估。

  (五十三)反馈问题:全省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锅炉采用简易低效除尘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全省仍有每小时10蒸吨以下锅炉11000余台,冬季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整改。

  全省推进气化辽宁工程,全面推进气源和天然气管网建设,2017年天然气供气能力达到100亿立方米;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抓好电能替代工作,完善“煤改电”供暖政策,扩大煤改电供暖范围,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比重;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7年,全省淘汰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老旧低效燃煤锅炉6968台。

  省环保厅组织完成了20吨或14兆瓦以上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工作。印发了《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全面排查非电锅炉环保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运行,全面推进燃煤锅炉达标排放工作。省蓝天办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了各市2018年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任务。按照《辽宁省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对全省2017年及部分2016年淘汰的共7245台燃煤锅炉发放资金补贴4.5亿元。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暖,扩大煤改电供暖面积,根据2017至2018年供暖期电量需求情况,协调核电、风电提供低电价资源,协调省电力公司代理电供暖单位统一购电,共交易电量3亿千瓦时,其中核电参与1.5亿千瓦时,风电1.5亿千瓦时,居民煤改电供暖单位谷段到户电价0.2507元/千瓦时,非居民煤改电供暖单位谷段到户电价0.3007元/千瓦时(比2016年供暖期降低了0.0291元/千瓦时)。组织全省节能监察机构对68家锅炉生产企业、34家锅炉使用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监察。积极推广节能环保锅炉,下发《关于在全省组织申报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的通知》,择优推荐一批技术含量高、质量可靠、品牌信誉度好的高效节能环保工业锅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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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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