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六安市环保局发布了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三清零、七聚焦、六强化、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3号)精神,结合六安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现中央、省、市三级督察检查发现问题见底清零,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打好淮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巢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七场重大标志性战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保技术支撑、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强化环保宣传教育六个强化,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六安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并且逐年巩固提升。到2020年,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稳中趋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20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18%,全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六安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1.7%以上,大别山区水库群水质保持在Ⅱ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土壤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问题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二、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现中央、省、市三级环保督察检查发现问题见底清零
坚持把抓好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把控进度、高标准销号管理、高标准把握整改成效,全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不严不实问题,确保中央、省、市环保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按时见底清零、取得实效。
实现中央环保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零。对已完成整改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10个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生态环境部“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废行动2018”发现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开展督查核查,对存在薄弱环节的,要补缺补差,做到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留尾巴,确实提升巩固整改成效。未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5个问题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行动发现问题,要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对标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压茬推进,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整改,确保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完成。
实现省级环保督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零。对省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转办信访件、省大气污染防治督察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查发现固废等问题。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加大整改力度,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改任务,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有序推进、按时清零。
实现市级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清零。对市级环境执法现场发现问题、固体废物大排查发现问题、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等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再排查,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按照整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二)聚焦七大标志性战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编制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目标任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实施分类处置,2018年10月底,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基本消除“散乱污”现象。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的行业许可证核发。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
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认真落实《安徽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75%以下;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5%;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强化煤炭使用管控,推行洁净煤技术。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积极推广集中供热,1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除省环保督察要求的裕安开发区、霍山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于2018年9月底前建成集中供热外,其余要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集中供热建设。到2020年,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每年度必须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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