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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8-10-11 10:18

来源:郑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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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的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

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环保工程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生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装备产品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郑州市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郑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市农委作为牵头部门,做好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市城管局牵头抓好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建设改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录入管理等工作;抓好市内各区、开发区区域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搞好考核考评。市环保局要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推动实施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抓好 “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财政、发展改革、规划、交通、国土资源、水务、林业、爱卫办等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做好工作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各县 (市)党委、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各县 (市)要明确责任,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

各县 (市)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有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在 2018 年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9 年全面铺开, 2020 年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有条件的县 (市)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考核

市农委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制定 《郑州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城管、建委、环保、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督查考核,按时上报检查、考核结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 (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县 (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 “一事一议” “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护公共坏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年度主要目标分解表

QQ截图20181011094809.jpg

2. 郑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门责任分工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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