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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实施方案解读

时间:2018-10-16 13:55

来源:贵州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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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方案》共涉及4项水质年度考核目标和51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22项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5项2017年度结转重点工作任务、24项长期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一)4项水质年度考核目标:1.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断面比例目标为85.4%;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目标低于7.3%;3.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4.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9.1%以内。

(二)22项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加强饮用水源建设;2.强化饮用水源环境整治和保护;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4.推进污泥处理处置;5.防治畜禽养殖污染;6.控制农业面源污染;7.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8.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9.发展农业节水;10.加强水资源管控;11.建立用水效率指标体系;12.抓好工业用水循环利用;13.促进再生水利用;14.加强城镇节水;15.积极推进工业废渣综合利用;16.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17.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18.按承载能力进行空间布局;19.加快环保产业项目实施;20.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21.持续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22.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

(三)5项2017年度结转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要求,2017年应完成而最终未能全面完成的,安排结转至2018年完成,具体有:1.全面完成省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建成75家,现已建成72家);2.全面完成敏感水体所在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要求改造92家,现已完成改造78家);3.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要求油罐改造6707个,现已完成油罐改造4996个);4.强化水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请省科技厅发布水污染防治科技目录);5.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完成建设内容25%以上,现已完成22%)。

(四)24项长期任务:1.实施重点行业污染整治;2.全面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3.加强渣场渗滤液污染防范;4.集中治理产业园区水污染;5.防治渔业养殖污染;6.整治城市黑臭水体;7.依法淘汰落后产能;8.严格环境准入;9.积极保护生态空间;10.严格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11.抓好工业节水;12.加强城镇节水;13.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14.提高环境监管能力;15.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16.实施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17.加强良好水体保护;18.依法公开环境信息;19.加强社会监督;20.构建全民行动格局;21.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22.加强部门协调联动;23.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24.严格目标任务考核。

5.本《年度方案》要求地方和相关部门要据此方案,细化落实各自工作实施方案,构成系统性、分层次的方案推动各项工作。

五、实施《水十条》把握的原则

一是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自然资源的双重属性,打破区域、流域和陆海界限,打破行业和生态系统要素界限,实行要素综合、职能综合、手段综合,建立与生态系统完整性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形成从地表到地下、从山顶到海洋的全要素、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生态系统一体化管理,维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以及生态系统健康。

二是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动水环境管理从过去的以行政审批为抓手、由政府主导,转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继续推进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拓宽政府环境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更多利用市场手段激励约束环境行为。

三是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共考核。节水即治污,节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源。净水即减排,进一步提标改造,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清洁、末端治理,从再生产全过程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统筹考核用水总量、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质量不降低,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削弱,严防水生态环境风险。

四是实施最严格的水环境管理制度。力争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着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体现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把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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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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