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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

时间:2018-11-27 13:44

来源:徐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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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网从徐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10月24日,徐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的通知》,称2018年徐州市对鑫庄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州正鑫集团正鑫水泥有限公司、徐州市虎佳水泥有限公司、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非国控企业)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具体见附表),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一年。

11月26日,徐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称依据《市环保局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公告》(徐环信公〔2018〕1号)(2018年11月7日)“同意将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从红色企业修复至黄色企业”的决定,现调整《关于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的通知》(徐价工〔2018〕125号)相关企业名单,停止对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关于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的通知

徐价工〔2018〕125号

市各有关水务公司,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促进作用,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徐价工〔2016〕129号)精神,依据《市环保局关于网上公示徐州市区2017年度非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徐环发〔2018〕92号),现决定对鑫庄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非国控企业)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具体见附表),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一年。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物价局继续遵循属地原则,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并按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企业名单(非国控企业)

徐州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企业名单(非国控企业)

1543297824764822.png

关于调整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企业名单的通知

徐价工〔2018〕140号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激励惩戒作用,根据《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的通知》(徐价工〔2016〕129号)规定,依据《市环保局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用修复公告》(徐环信公〔2018〕1号)(2018年11月7日)“同意将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2017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从红色企业修复至黄色企业”的决定,现调整《关于2018年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的通知》(徐价工〔2018〕125号)相关企业名单,停止对江苏宗申车业有限公司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加收政策,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徐州市物价局

2018年11月20日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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