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9]71号)明确的程序,5月31日,三部门组织专家对通过基础性审核的25个城市进行了现场答辩评审。根据现场评审结果,拟将得分前20名的城市确定为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包括:辽源、南宁、德阳、岳阳、海口、清远、乌鲁木齐、昆明、六盘水、吴忠、宿迁、湘潭、包头、桂林、榆林、荆州、鹤岗、张掖、安顺、葫芦岛。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0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
联系电话:010-68552520 010-58933160 010-66556270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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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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