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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19-06-14 14:12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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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印发《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浙江省治污水暨水污染防治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部署,为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五水共治只能加强,不能放松”的要求,持续深化碧水行动和“水十条”,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任务要求,深入实施河(湖)长、湾(滩)长制,确保水质持续改善。力争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3%,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5%,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确保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29个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力争基本达到II类;确保其他地区116个出境断面IV类水质以下比例控制在4%以内。2019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水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项目并全部清理到位。高标准推进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努力实现“水质持续提升、景观持续优化”。实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年度评估工作。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完成涉及410万农村人口的建设任务,全面建立健全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加强良好湖库生态保护,编制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重要湖库入湖(库)主要河流逐步安装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钱塘江流域千岛湖、沙金兰水库、湖山湖、沐尘水库率先在2019年启动实施。

二是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围绕持续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打好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行湾(滩)长制,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力争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全面实施《杭州湾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努力改善杭州湾水质。完成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入海排污口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联网。

三是加强地下水环境保护。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继续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处理工作,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全面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实施地下水监测井保护工程,确保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9.4%以内。

四是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完善“四个一”治水督查机制,巩固深化剿灭劣V类水成果,对水质波动反复或考核不达标的断面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推进治水实现由净到清、再到美的跃升。开展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专项行动,到年底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消除。建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清。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突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老城区等重点区块,突出历史欠账较多、工作基础薄弱的重点地块,突出印染、造纸、化工、电镀、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突出影响水质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完成30个工业园区、800个城镇生活小区、300个镇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五是加强河湖生态修复提升。继续巩固深化剿灭劣V类水成果,对水质波动反复或考核不达标的断面实施“一点一策”治理。持续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科学合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完成中小流域综合治理500公里、清淤3000万方,建设美丽河湖100条(个)。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完成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和重化工企业、太湖流域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污水日排放量大于300吨)实现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全覆盖。

(二)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整治提升涉水重点行业。持续推进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

二是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做好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日常维护,确保装置正常、稳定、连续运行,稳定达标排放。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行业废水输送明管化,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强水循环利用,提高用水效率。

三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快推进水污染仍较突出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整治,依法依规淘汰和关停、搬迁。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大力提高工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强城镇污染治理

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制定实施城镇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完成改造10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继续加大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探索实施管网联通工程,建设和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

二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一是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健康养殖示范创建为抓手,依法整治和科学布局水产养殖,加快养殖方式绿色变革,综合整治养殖水域环境,强化绿色生产监管。新创建健康养殖示范场300家。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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