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在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水生态环境司和法规与标准司组织指导下,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理工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南方科技大学等单位制定了《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以下简称《技术导则》)。
目前,《技术导则》由生态环境部印发,自2019年6月18日起实施。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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