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长效监管,强化考核。由区政府牵头成立高淳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高淳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高淳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高淳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规定》等考核管理办法。区领导多次带领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对8个镇街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进行督查。水务局与区财政对接,选取中介机构并编制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开招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考核单位,于2019年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考核工作。抓好长效监管机制,对第三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将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并要求整改到位;在下一次考核中将重点考核上一次考核不合格设施的运行情况。
(六)逐步整改,实施第三方运维。高淳区农村污水设施由属地镇街自行负责运维,但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管理水平较低,2017年平均合格率为86.9%,优秀率为16.8%,2018年平均合格率80.1%,优秀率为23.9%,由于部分设施建设年数较长,老化严重,新增加的设施未及时验收,导致合格率不高。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实施第三方运维。第三方运维企业,前期对6个镇街设施进行了全面摸排,制定整改方案,由属地镇街组织整改,6个镇街已移交运维工作,基本完成6个镇街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委托第三方运维。
江苏省昆山市积极转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管机制
一、总体情况和成效
昆山市共有680个自然村(43100户),其中重点、特色村为220个。昆山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大胆创新、积极转换建管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统一建设管理、统一运行”的建管模式,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6%以上,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水环境。
2015年底,累计完成290多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2.9万多户。2016年投入2.12亿元,完成15个重点村、特色村和51个一般村的治理工作,完成19个村的已建设施完善改造和2个撤并乡镇12公里的污水管道建设。2017年投入3.5亿元,完成17个村已建设施的完善改造和3个撤并乡镇5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
2016至2018年,累计完成429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重点村、特色村全覆盖,圆满完成省、苏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昆山市组建“农水办”,强化责任考核,将农村污水治理列入市政府年度实事工程,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构建市、镇、村、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责任体系;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昆山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治理模式和工艺技术:结合全市污水信息框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智能遥感”、云计算机等信息技术、监理数字化服务网络和监控平台,构建 “三层架构”的农村污水监控展示体系等。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建“农水办”,从规划、环保、水务、农办、水务集团抽调骨干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强化责任考核,农村污水治理列入市政府年度实事工程,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构建市、镇、村、建设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责任体系。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市政府每年度实事工程,与区镇、水务集团(建设单位)签订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与目标,构建市、镇、村、建设单位以及专业运维单位的五方责任体系,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年度目标千分考核,构建起了全市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管,长效管理。制订《昆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五位一体”管理体系,即市、镇、村、运管单位及第三方运行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运行状况、进出水水质进行考核,向市委、市政府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拨付挂钩(每月先拨付70%,其余30%根据考核结果,按质付费),确保处理设施持续长效发挥作用。
设立市级农污运管中心,明确农污设施和管网运维养护全部由市水务集团统一负责,为全市建成运行的323个农村污水处理独立设施建立“一站一档”健康档案,真正做到有档可查,有的放矢。制定《昆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建立苏州市、昆山市、水务集团、镇、村“五位一体”考核体系,构建 “监管、运管、责任、协管、服务”的监管框架,各级主体职责明确,责任到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闭环化管理。
(三)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制定《2015-2017年昆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赴常熟、浙江、无锡等地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昆山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治理模式和工艺技术:对能接管的优先接管;对农户相对集中的重点村、特色村采取建独立设施运行处理;对一般村采取生化法+人工湿地模式处理;对农户相对较少的自然村通过化粪池、氧化沟进行分散式处理。
(四)建设平台,在线监控。昆山市建设四个区域运行维护中心、一个市级总监控平台的水质在线监测。结合全市污水信息框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互联网+智能遥感”、云计算机等信息技术、数字化服务网络和监控平台,构建 “三层架构”的农村污水监控展示体系(第一层:运行监控总平台,第二层:运维分中心平台,第三层独立设施站点控制系统),实现全市农村污水设施站点信息实时上传和水质在线监测,切实有效地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了信息保障,更好的实现管理和应用高效化。
(五)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市财政除了承担全市农村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外,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农村污水设施的运行维护,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农村污水设施的完善改造工程,安排40万元考核经费专项用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配合主管部门监督考核。区镇作为属地责任主体,安排专项维修资金,专门用于其他村庄建设过程中的管网维修保护。
(六)规范程序,严格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隐蔽性大,项目施工注重质量管控,一方面,将所有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控;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原材料质量控制,不符合标准的一律禁用,从源头保障工程质量。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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