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于近日公布,根据计划,2019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2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10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8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20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3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4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10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计划指出,2019年,组织杭州、宁波、嘉兴、舟山、诸暨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2020年,督促温州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现全省所有地级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有机更新,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3490公里、雨水收集系统4000处,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2020年管网漏损率满足“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
与此同时,2019年,新增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标准化运维处理设施1500个。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对9000个已接收的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运维,按照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逐步开展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2019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全省新建成1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力争实现“零增长”,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6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详情如下: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
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持续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意见》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 “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供水节水建设、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和道路扬尘治理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浙江夯实工作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镇污水治理提质增效行动。编制《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和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19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2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10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8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2020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万吨/日,新增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3000吨/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500公里,完成40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和100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二)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落实《浙江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建立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开展防反弹和长制久清自评估工作。做好瓯江流域省级河长单位牵头工作,落实“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三)推动城市供水节水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全省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通过城乡一体化供水解决24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其中2019年解决161万,2020年解决81万)。修订《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浙江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9年,组织杭州、宁波、嘉兴、舟山、诸暨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2020年,督促温州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现全省所有地级市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有机更新,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3490公里、雨水收集系统4000处,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工作,2020年管网漏损率满足“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的要求。
(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理。2019年,新增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标准化运维处理设施1500个。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现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对9000个已接收的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处理设施进行标准化运维,按照各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逐步开展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五)深化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持续开展垃圾分类“五大专项”行动,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两年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0年)》。2019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年增幅控制在1%以内,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5%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全省新建成16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能力5000吨以上。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总量力争实现“零增长”,11个设区市城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90%以上,县以上建成区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65%以上,启动200个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2019年,配合省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完成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以下简称“非道工程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2020年,全省非道工程机械环保标牌发放完成后,督促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使用具备符合要求的环保标牌的非道工程机械,并将违规使用设备问题突出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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