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发布河南省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名单的公告》,确定40家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公告还指出,对于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不再参加橙色及以下管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同时享受绿色信贷支持、审批支持、资金支持等方面激励政策。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发布河南省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名单的公告》,确定40家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公告还指出,对于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不再参加橙色及以下管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同时享受绿色信贷支持、审批支持、资金支持等方面激励政策。(详情请点击:40家!河南省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名单公布)
据了解,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参照《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豫环文〔2018〕280号)指出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和绿色环保指标2个部分。
基本要求包括企业具有合法手续、近一年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周边居民无针对该企业的重大环境投诉及群体性上访、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和未被列入任何一类信用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5个方面。
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价指标包括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共细分为 11项指标,指标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其中,基本项80分,加分项40分。
可以看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指标中明确指出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示范工厂可获得加分(10分或5分)。此外,污染物排放水平、厂容厂貌两项指标在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中也是有体现的。
我们不难判断,绿色工厂企业在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经对比工信部公布的四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单,绿色工厂专委会确认,河南40家绿色环保引领企业中多达11家是国家级绿色工厂。
此外,我们可以看到各地区都相继出台了不同的差异化管控政策: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纳入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加强帮扶服务,优先保障生产。
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将其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清单。
山东省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临沂市生态环境绿色标杆企业创建实施方案(试行)》,指出对于列入错峰生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企业,达到绿色标杆企业创建标准要求的,在错峰生产、重污染应急(红色除外)期间免予停产、限产(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必须执行停限产要求的除外)。
环保要实现差异化管控、精准化管控,真正通过环保管控在工业领域起到扶优汰劣的作用,从而推动工业绿色化的进程,让绿色化给工业带来价值提升。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这是一种必然趋势,绿色工厂企业将在严格的环保管控中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
附件为河南省2019年度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名单,绿色工厂专委会对其中11家国家级绿色工厂进行了标注。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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