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强化上门对接服务。各市要建立驻厂(项目)联络员制度,专人专班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需要的防护物资、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对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反映的问题,由各市协调解决;确有困难的,由各市汇总后报省委经济运行保障指挥部工业运行工作组统筹解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市党委、政府按要求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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