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建水投集团投资建设的福建省本级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市县(二期)工程实施方案获省发改委批复,为后续专项债券发行打好基础。
该项目总投资61.14亿元,包括尤溪、福鼎、闽清、柘荣、东山、沙县、长汀、长泰、连城、古雷等首批10个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规模化水厂32座,供水规模34.07万吨/日;改扩建规模化水厂31座,供水规模51.26万吨/日;建设输配水管(含入户管网)5969公里等。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补助及银行融资等组成。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福建省10个试点县(市、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