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20〕125号)的文件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支持吉安市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推动吉安市经济发展。吉安水务集团将对供水区域内的企业用户用水价格进行阶段性降价调整。具体降价措施如下:
01 降价范围
吉安水务供水区域内所有工业用水、经营用水、基建用水和特种用水用户。
02 降价内容
(一)降价周期:自2020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为期四个月用水周期。
(二)降价执行标准:吉安水务集团供水区域内所有工业用水、经营用水、基建用水和特种用水用户用水价格统一按原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的90%结算,即工业用水价格按1.62元/吨、经营和基建用水价格按1.89元/吨、特种用水价格按6.3元/吨的标准进行结算。
03 无需申请,直接受益
我司将直接在系统内调整用水结算单价,用户无需前往服务网点办理,可直接受益,减轻用户负担。
04 咨询方式
(一)用户可拨打吉安水务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241778进行咨询。
(二)用户可通过关注吉安供水微信公众号咨询了解。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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