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废止

时间:2020-05-06 17:06

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评论(0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环〔2020〕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2月27日印发《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府〔2020〕5号),并于3月25日起实施,原《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府办〔2008〕18 号)同时废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门市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环〔2013〕26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6日


编辑:徐冰冰

0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17

news@e20.com.cn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www.h2o-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水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