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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金源经开污水处理厂!再见,BOT时代?

时间:2021-04-06 09:55

来源:E20绿谷工作室

作者:绿茵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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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BOT成就的四大公司:桑德、金源、晓清、紫光,也各有各的命运,各有各的归途,似乎暗示着,曾经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当年的一代环境企业家走向新的战场。新的规则开始了。

  我们怀念那个曾经梦想张扬的时代,也有对时代的唏嘘。

  无论怎样,致敬金源经开。然后认真地说一声,再见。

  目前金源经开污水处理厂仍未改名,但无论未来改名与否,已没有岁月可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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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清晨的污水处理厂大门口

  未来几年,将迎来BOT项目移交高峰

  正如E20环境平台董事长、首席合伙人、E20研究院院长傅涛所言:后BOT时代确实来临了。

  当我们朝前看,会发现2000-2010年签约的BOT污水处理项目,都将在未来五到十年走到移交的时间点。首先是2005年前后大批签约的项目,合同期限一般都在25年-30年。那么在,十五五期间,就大批要移交的。

  薛涛预判,差不多10年后,将会逐渐出现高峰。那个时候我们的行业将重点研究,特许经营项目多少能续期。因为我们曾经以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BOT项目是可以续期的。

  我们曾经认为某些大公司几千万吨的规模是非常长久的,但它们很快就要思考移交和退出的问题。



绿茵陈
薛涛谈污水BOT到期问题@薛涛E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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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到一些特定项目,如果不是当地政府在区域内组建了自己的水务公司,那么续签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如果没有专业的服务,没有专业的技能,不能不断提升自己跟客户的粘度,不能使客户更加依赖你,那维护现有的项目也是很难的。

  如李彩斌所言:“20年前环保公司存在的价值就是能把池子做得不漏水,那些土建单位对我们还是很佩服。现在这个阶段环保公司再去做水厂的施工,包工头都可以把池子做到不漏了,你还有什么价值?”“时代变迁你得创造新的价值。”

  薛涛认为,环境企业需要营销,需要品牌,需要技术服务,需要系统性升级,需要厂、网、河的管理能力,这一切都要深入成政府无法替代的能力。如果你只退缩在一个污水处理厂,只是简单去运营它,那么原来的地盘将会在十四五中期到十五五中期广泛丧失。

  而对于那些真正走到移交的项目,专业人士也有专业评论和建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敬霞律师评论说,金源经开项目整个过程比较规范的,各方都秉承了契约精神,严格按照合同节点做项目的移交。

  当前金源经开污水处理厂的移交是给亦庄控股,即开发区管委会下面的一个全资子公司。它就回到了政府下属的专业公司来负责项目运营的状态。但它执行什么样的价格,目前没有信息透露。

  项目移交给亦庄控股以后的定价和定价机制的确定,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E20绿谷工作室联系了亦庄控股和亦庄水务,截止目前还未得到回应。

  刘敬霞律师曾是多个BOT项目的法律顾问,经历了签约、回购等多个阶段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她认为需要关注的问题还包括:原来的付费主体(政府),在项目移交给本级政府所属的国有公司后,基于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来付费?虽然是政府全资子公司,但政府和企业之间未来形成何种法律关系、合同性质、订约程序?是政府购买服务,还是其他的什么模式?政府和国有运营企业之间的定价方式、结算依据?这些都需要尽快规范。

  原则上亦庄控股和政府之间不是特许经营关系,因为它是政府的全资子公司,无法把它界定为一个社会资本。无法在特许经营下来运作,就不能够用PPP模式。

  假如还是按照特许经营模式,那这样直接移交,没有经过竞争程序,就牵涉到一个公平竞争问题和定价机制确定问题。

  另外,移交的资产,实际上是在特许经营协议下,政府付的钱,形成了资产,现在无偿移交以后,它是归到政府的。但是归到政府以后,指定交给了亦庄控股,那么资产的权属到底怎么界定?这个资产,怎么样挂到亦庄控股的名下?资产归属主体是属于政府,但是委托亦庄控股下面的子公司来运营,那么这个资产的所有权是否也做了变动?以及,移交以后,土地资产权属是否要变动?

  而且还需要关注是资产移交还是股权移交,如果是做的是资产移交,那就涉及到资产变动的税费问题。如果做的股权移交,则资产权属不需要变动。

  原来很多BOT协议中都留了口子,关于到期续签的。但不管在什么条件下续签,按照现在法律法规的规定,都要有一个竞争性程序,不然各方面没法匹配。

  另外,早期这些合同基本上都是在企业国有资产法之前完成的,现在这种情况按照合同约定,他们不需要进场,应该按照合同。可是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退出方式涉及国有企业,那资产或者是股权转让退出,都可能要进场交易。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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