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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6 14: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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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绩效管理

  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财政部主要负责绩效评价方案制定、指标设置等,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主要负责指导、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实施工作等。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中央资金拨付挂钩。对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将视情况缓拨、扣减补助资金。

  八、其他说明事项

  参与申报的各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水利部门应联合行文上报三部门,并组织申报城市通过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邮箱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正式文件上传扫描件),或通过光盘等移动存储方式邮寄。无需上报文字版方案。联系方式: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电话:010-61965322,邮箱:jjstzc@sina.com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电话:010-58933160,邮箱:hmcs@mohurd.gov.cn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电话:010-63202110,邮箱:jhyc@mwr.gov.cn

  附件:1.省级评审条件情况表

  2.示范城市申报条件情况表

  3.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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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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