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发布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督察局: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批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5月10日印发
编辑:王媛媛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