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宽资金投入渠道。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护的投入力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护。村级组织可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积极筹措管护基金。探索建立使用者合理付费制度。统筹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投入力度。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要根据政府债务风险情况,依法合规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积极申请信贷支持。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检查、调度、督导等工作制度,强化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日常检查、调度,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有序推进和已建成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
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三年目标任务计划表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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