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和安全,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组织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工业园区等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实施既有建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加装改造。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清洁供暖改造、老旧危房改造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55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有条件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十八)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降碳、清洁能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建设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中心、绿色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建立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组织推荐国家重大环保装备技术名录和环保装备技术规范管理企业,优先将先进绿色环保产品列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支持范围。鼓励各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落实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绿色技术推广应用。
七、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二十)强化法规政策支撑。落实国家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费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制定完善我省相关法规政策。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问责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
(二十一)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定期成本监审与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制定促进污水和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的鼓励性价格政策。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符合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持续落实环保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差别化电价政策。到2025年,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继续落实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
(二十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继续利用财政资金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产业发展、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等项目建设。继续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持续做好资源税征收和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
(二十三)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落实国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鼓励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绿色保险业务,加快建立健全保险理赔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通过增发股票等方式和利用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再融资。
(二十四)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加快标准化支撑机构建设,培育一批省内专业绿色认证机构。依据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强化统计信息共享。
(二十五)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配套制度体系,拓展用能权交易试点范围。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健全用水权交易机制,推动水资源使用权有序流动。
各地要根据实际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总结好经验好模式,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我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就,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河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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