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新市应急管理局已经发布了《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碧波污水处理厂“7.11”一般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下称《报告》)。结果显示,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该污水厂违规使用氯酸钠催化剂,在储存时与赤砂糖发生化学反应发生爆炸,爆炸现场形成的冲击波相当1.0-1.5tTNT当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今年1月生态环境部通报的陕西环保集团旗下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氯酸钠正是“COD去除剂”的主要组分,使用“COD去除剂”也被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相关企业也遭到了罚款40万元的处罚。
据调查,该污水处理厂是由广东益诺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益诺欧公司”)运营的。2017年12月12日,阜蒙县政府、氟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益诺欧公司签订《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阜新碧波污水处理厂项目协议书》,授予益诺欧公司特许经营权,对碧波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投资、工艺升级并运营。
益诺欧公司公司独立运营期间,擅自在BAF池投放催化剂,该催化剂经大连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纯度95.1-99.8%的氯酸钠,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但是,碧波污水厂自主竣工验收报告及工艺优化技术方案中所涉及工艺及原辅材料中均不包含氯酸钠。并且在事故调查初期,该企业的技术总监李宇伟自己不承认,并阻止手下员工提及企业使用氯酸钠催化剂。后经深入调查,他才承认了企业投放氯酸钠的事实。
而之所以发生爆炸,正是与这些氯酸钠有关。原来,碧波污水厂的药剂库为彩钢保温板轻体简易房,容易蓄热、导热。由于里面储存的氯酸钠、赤砂糖、生石灰等化学品混存,且包装均有破损。结果在高温的状态下,散落的氯酸钠与赤砂糖发生化学反应,引发了第一次地面剧烈爆炸。
而随后,由于爆炸力将大量未爆炸的氯酸钠、赤砂糖以及PAC、PAM等可燃物掀至半空中,结果又导致发生了更为剧烈的第二次空中爆炸,爆炸现场形成的冲击波相当1.0-1.5tTNT当量。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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