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无锡《关于对污染防治攻坚不力市(县)、区人民政府实施严格惩戒措施的实施办法(试行)》施行,属地政府治污不力,将最高收取单次1000万元惩戒金。这是无锡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江苏省率先推出的“最严标准、最严措施、最严监管、最严问责”。
动真碰硬,破解“深水区”难题
“无锡要以更强的决心改善生态环境,在整改上动真格,认真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和老百姓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无锡市委书记杜小刚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小组发言时坦言:“我们感觉目前存在的很多环保问题还是老问题反复出现,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提升干部的认识,加强工作程序的安排。”
“当前,无锡市生态环境总体质量取得一定进展,但随着污染防治攻坚进入‘深水区’,顽固性环境问题还需攻坚,污染防治攻坚的责任仍需加强,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差距。”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潘润说。
“以水环境为例,当前,无锡水环境质量建设面临面源污染总量加大、河道水质不稳定、优质水生态尚未形成等多重挑战。”潘润说,“更高标准呼唤更强监管、更硬措施,通过实施‘最严惩戒措施’,能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力争早日实现水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
多维约束,戳中治污痛
以刚性措施约束属地政府,此次无锡出台的办法明确了4种主要惩戒情形:水环境质量提升不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不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和环境风险隐患管控不力。对污染防治攻坚不力的属地政府,视情形最高单次可收取1000万元惩戒金。
办法对各种情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基本涵盖了群众关心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素内容以及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工作内容。例如,在水环境质量提升方面,办法明确,累计3个月国省考断面水质未达市级考核目标的,每个国考断面收取惩戒金500万元,其他省考断面收取惩戒金300万元。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无锡各市(县)、区累计3个月PM2.5浓度同比上升且比市均值高5%以上的,累计3个月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下降且比市均值低1个百分点以上的,分别收取惩戒金300万元。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或敷衍整改、抗拒整改、虚假整改的,每个问题将收取惩戒金500万元。
“办法不仅对最终结果评估,同时也对过程量化评估,规定了单月或单次即触发惩戒的情形,规定了累计触发惩戒的情形,并对‘一错再错’的情形规定了加倍惩戒情形。”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督处处长唐凯介绍。
记者注意到,以往对地方政府污染攻坚不力的惩戒方式主要以通报、约谈、扣分为主,方式较为单一,难以有效形成压力。此次无锡出台的办法除收取惩戒金外,还明确了资金、申报、荣誉、追责等惩戒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触动痛感,化压力为治污动力
“采用经济与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惩戒方式,让攻坚不力的属地政府切切实实感受压力、触动痛感、形成震慑。”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高小萍说。
“五项惩戒措施每一项压力都很大。特别是一旦收取高额惩戒金或暂停建设项目申报,地方经济发展都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局长张涛告诉记者,无锡全市71个国省考断面,宜兴占31个,其中10个是新增断面,部分断面原有水质基础薄弱。在水质“按年提升”的前提下如果稍有松懈,就会受到“按月累计”的惩戒。“这也进一步警示我们,要在发展的同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作为宜兴重要的国考断面,殷村港一直是宜兴治水的难点所在。办法实施首日,殷村港北侧团结圩地块水产养殖尾水标准化治理项目现场一片忙碌,170亩鱼塘改造成尾水生态净化区,剩余1000多亩养殖区域的尾水将通过沟渠统一收集至净化区,经三级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为属地政府戴上“环保紧箍”,用经济杠杆倒逼转型,无锡“铁腕治污”的率先探索,为地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安全发展提供了启示。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朱晓东表示,“制度改革要真刀真枪,制度的落实更需要真抓实干。”他建议,将办法具体条款的责任进行再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相关的单位部门进行权责明晰。同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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