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对雨污合流清零、黑臭水体清零、污水处理提标、再生利用增量、污泥安全处置、厂网一体运行等提出明确要求。
6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中对雨污合流清零、黑臭水体清零、污水处理提标、再生利用增量、污泥安全处置、厂网一体运行等提出明确要求。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涉及城市供水节水、污水等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指出,山东省将结合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管理特点,按照年度、短期(2023年)、中期(2025年)、长期(2030年)4个时间维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节点。实行“1+3+N”工作布局,以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为统领,制定一批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针对不同市政公用设施发展水平和短板情况,近期突出“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清洁取暖和燃气管网改造、生活垃圾分类3个重点,抓好多个国家组织开展的试点示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行动路线。
山东省级研究出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实施意见、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建设规划、清洁取暖年度计划、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筑垃圾资源化规划等配套专项规划计划,制定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街道建设导则、道路维修服务等技术标准规范,推动行动计划项目化、建设标准具体化、任务事项清单化。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指出将开展试点示范。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相关试点示范,高水平、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创新行动计划的工作机制、实施模式、支持政策、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打造典型样板,破解问题矛盾,带动全省面上工作开展。新城建试点:济南、青岛、烟台、济宁;城市更新试点:烟台、潍坊;城市体检试点:济南、青岛、东营;海绵城市示范:潍坊;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试点:烟台、济宁;清洁取暖试点: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传输通道城市),烟台、潍坊、泰安(非传输通道城市)。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指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升8个方向总匡算投资4897亿元。其中:城市道路设施网预计投资2200亿元;城市供水节水网预计投资331亿元;城市污水处理网预计投资232亿元;城市内涝治理网预计投资365亿元;城市供热服务网预计投资816亿元;城市燃气保障网预计投资228亿元;城市环境卫生网预计投资200亿元;城市园林绿化网预计投资525亿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提升投资以属地政府投入、水气暖等企业自筹、市场化运作等方式为主筹集。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指出将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城市供水节水网
(1)多水源供应。充分利用现有水源,合理开发新水源,优先利用地表水,将地下水作为储备水源,构建黄河水、长江水、水库水、地下水、淡化海水等多水源优化配置、互补共济的城市供水水源保障格局。拓展再生水、雨水、苦咸水、海水直接利用等非常规水源在低质用水端用量,壮大城市“第二水源”,降低客水依赖程度。到2025年,全省城市供水总量52.5亿立方米左右,城市供水普及率保持在99.7%以上。
(2)全流程升级。结合城市发展,兼顾周边农村需求,优化均衡水厂和主干管等供水设施布局,保障用户龙头水水量充沛、水压稳定和水质安全。水厂综合生产能力应保持10—15%余量。全面执行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建改造水厂全部采用强化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厂水浊度应按照0.5NTU以下设计。实施供水管网的周期性排查与评估,建立超期服役、运行故障管网的更新改造制度,保持管网良好输配能力。通过增设泵房、压力调节、管道更换等方式对低压片区改造。
(3)“一公里”打通。加强和改进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推进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向公共供水企业移交。强化对二次供水设施运维单位的检查指导,落实清洗消毒检测等制度,确保水质安全。开展自建设施供水排查,及时改造不具备安全运行能力和条件的自建供水设施,逐步由公共供水替代。
(4)多屏障应急。在水厂、管网等设置浊度、余氯、pH值、压力、流量等关键指标在线检测装置,在取水水源设置浊度、pH值、氨氮、电导率等在线检测装置,准确、实时、全面掌握水质水量情况,提升预警预报和快速反应能力。推进应急水源、备用水源供水工程建设,备用水源供水能力应达到总取水量的30%以上。在水厂、加压站等关键区域和设施周边装设电子围栏、视频等安防设施。保障国家(华北)供水应急救援基地运行维护,提高突发事件应急供水能力。优化供水运行调度,建立供水、生态环境、水利等多部门应急联动机制。
(5)最严格节水。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深挖各行业节水潜力。到2025年,实现设区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覆盖,县级市省级节水型城市全覆盖,30%的县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广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载体建设,培育遴选一批节水标杆单位。深化节水宣传,养成节水习惯,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控制在120升左右。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和日常检漏,完善统计制度,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开展公共建筑节水改造,推广普及节水型用水器具。健全节水评价标准体系,完善城市节水管理系统平台,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实现精细化管理。
城市污水处理网
(1)雨污合流清零。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全面梳理管线底图,形成城市排水管网系统图,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城市排水管网综合管理。各地制定改造方案,列入当地政府年度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顺势推进,新建城区及各类工程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在实施市政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时,沿线建筑小区同步实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建筑小区雨污合流改造要因地制宜,可新建雨水系统或利用现场地形通过地面径流排入市政雨水系统。尚未完成改造区域,视情况采取降低污水处理厂污泥浓度等方式临时提高处理能力,减少雨后污水溢流量。2023年南四湖流域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改造,202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
(2)黑臭水体清零。对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完善黑臭水体档案。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按照“一河一策”原则进行治理,实行销号管理;对新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一次性整治到位并组织验收,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巡河巡湖管理,及时发现和修复管网破损溢流问题,实现黑臭水体监管工作常态化。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在清零基础上实现长制久清。
(3)污水处理提标。提高新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调查与评估,优化污水处理厂布局,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严格执行准Ⅳ类标准。按照“先急后缓、有序推进”原则,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黄河、南四湖、东平湖、小清河、半岛流域及排入水质目标为三类以上水体的优先完成提标改造。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实际出水或出水全部经湿地净化后,水质指标日均值达到准Ⅳ类标准的,以及出水已用作再生水且不进入地表水体的,可不进行提标改造。
(4)再生利用增量。将再生水利用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对按计划应使用污水处理再生水而未使用的用水户,核减其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时,符合使用再生水标准的要强制使用再生水。城市河湖景观严禁使用黄河水、南水北调水及当地饮用水水源。
(5)污泥安全处置。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按照“集散结合、适当集中”的原则,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能力建设。现有污泥处置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地方,要加快补齐缺口。积极推广污泥垃圾协同处置,鼓励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等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设施,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地方,积极推进“生物质利用+焚烧”模式。减少污泥填埋规模,卫生填埋仅作为协同处置设施故障或检修等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6)厂网一体运行。以污水处理设施对应的服务片区为基本管控单元,统筹建设与运行管理,采取厂网系统化一体专业运营模式,明确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责任要求与价格等责权利,运用市场机制,择优选择企业承接运营服务。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管要求以及服务企业的责权利等,以科学的运营机制化解管理体制障碍。
城市内涝治理网
(1)推进设施体系化建设。统筹协调流域防洪与城市排水防涝的关系,合理安排城市雨水排放出路。强化系统治理、整体推进,优化城市防洪排涝通道和滞洪蓄洪空间,依托城市水系现状,构建科学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优化城市竖向,新建区域结合内涝风险评估结果构建利于城市排水的竖向格局,下凹桥区、城中村等低洼易涝区域可结合城市更新合理调整场地或道路竖向。突出城市、县城低洼区、易涝点等重点区域,加大雨水管网建设力度,消除管网空白区。
(2)强化防涝设施补短板。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等编制修编时,严格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雨水管渠建设改造项目设计重现期要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标准上限值。结合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逐步对设计重现期2年以下的雨水管渠进行改造提升。开展雨水管网排查,实施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汛前清掏积存的污泥、垃圾,并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对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区,改造或增设排水泵站,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改造雨水口等收水设施,确保收水和排水能力相匹配,减少马路行洪。改造雨水排放口、截流井等附属设施,确保标高衔接、过流断面满足要求。
(3)系统化建设海绵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同步落实执行海绵标准,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将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减少雨水径流峰值和径流量。提高硬化地面中可渗透面积比例,因地制宜使用透水性铺装,增加下沉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砂石等自然透水地面,建设旱溪、干湿塘等滞水渗水设施。通过断接建筑雨落管,优化竖向设计,加强建筑、道路、绿地、景观水体等标高衔接,促进雨水就地消纳利用,采取调蓄池等方式拦截处理初期雨水。
(4)落实超标准应急措施。完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城市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力量从事城市防汛抢险救援。有针对性的开展城市防汛应急演练,重点演练下穿式立交桥、低洼地带、建筑工地等有城市排水防涝特点的场景。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出台城市防汛应急物资配备定额,建立城市防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各县(市、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至少配备1台大功率移动排涝泵车(1000m3/h以上),建立移动排涝设施统一调配机制。
城市环境卫生网
(1)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源头减量,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因地制宜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到2022年年底,各市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十四五”期末,各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2)提升处理设施水平。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协同处理不同类别垃圾。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焚烧比例,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可转为兜底保障设施备用。补齐厨余垃圾设施短板,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运输模式,减少“抛洒滴漏”污染。推进垃圾分类和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过程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推动“两网融合”。
(3)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促进源头减量。探索建立各级建筑垃圾信息平台,完善核准、资源调配、信息发布、运输监管、消纳处置监管、再生产品流向监管及供需发布等功能。合理布局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实现就地处理、就近回用,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到2023年年底,各市至少建成运行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规范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堆填、填埋等场所,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到2025年年底,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4)规范处理设施运行。全面排查评估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渗滤液、飞灰等安全达标处置。到2024年年底,超设计库容或设计高度填埋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全部完成规范整治。对渗滤液长期回流、回灌、积存的,积极探索开展蒸发、高级氧化等试点。综合考虑飞灰产量、运距等,鼓励飞灰协同处置。采取库容腾退、生态修复、景观营造等措施开展填埋场封场治理,做好堆体边坡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堆体覆盖、植被恢复、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定期开展跟踪监测。检查评估建筑垃圾堆放场堆体稳定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堆放点,制定综合加固治理方案并限期治理。
(5)实施公厕便民提标。落实《山东省城市公共厕所提标便民行动方案》,统筹布局、规范服务,按照“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的原则,补齐数量短板。“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建1300座城市公厕。规范厕位尺寸,改善通风、采光条件。严格落实城市公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配套设施日常维护,保证设施设备齐全和正常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开展城市公厕数据校核,制作厕所电子档案,加强城市导厕信息系统建设。
城市园林绿化网
(1)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按照《山东省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导则》,编制、修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各市2023年完成。系统完善城市“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各类结构性绿地,构建稳定联通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依法严格保护城市绿线、古树名木、原有绿地。研究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增强城市绿化碳汇功能。
(2)开展增绿行动攻坚。深入推进城市林荫路系统、公园、庭院小区、停车场建设,构建城市绿荫体系。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违建拆除等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建设,优先考虑“留白增绿”,通过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破硬增绿等形式进行绿化改造,拓展老城区绿化空间。积极推进城市立体绿化,优先加强新建公共建筑屋顶绿化,丰富绿化层次。加强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建设,编制市级绿道专项规划,构建绿道网络,到2025年,全省城市累计建成城市绿道1万公里;到2030年,力争建成绿道15000公里,总体有机串联省内主要绿色、生态、人文节点。
(3)提升绿化品质功能。科学更新城市绿化,调整绿化配置结构,完善绿化设施功能,系统提升绿化品质,做到精致建绿、精细护绿,健全城市绿化基础设施体系。开展城区透绿改造,建设景观融合、绿化相联、互为借景的开放式街区。依托城市水系科学建设滨水绿地空间,配合做好沿黄河自然生态修复与景观环境提升,注意保留滨水岸线原始自然生态特点,打造滨水特色景观。
(4)构建城市公园体系。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建设,着力建设居民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提升公园绿地均衡性、可达性、便民性,构建高低搭配、均衡分布的多层级公园体系。推动公园绿地体育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无障碍设施等全龄友好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园绿地复合功能。健全城市公园应急管理机制,大力推动防灾避险、疫情防控等设施建设,保障平灾转换及时高效。持续加大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力度,推进绿色开放空间社会共建和全民共享。
附2022年项目清单:
现代水网建设行动计划:针对水网完善
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中的《现代水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指出到2025年,省级水网和市县级水网进一步完善。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89.22亿立方米以内,新增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7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5级及以上河湖堤防达标率达到77%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85%以上,纳入生态流量(水量)保障重要名录的河流湖泊一般年份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9.9%,重点水利工程数字化率达到85%以上。到2030年,山东现代水网初步建成,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提高,河湖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现代水网数字化、智能化监测调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现代水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指出将完成以下重点任务:
根据全省自然河湖分布、水资源禀赋、国民经济布局、现状水利工程等情况,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健全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为主线,以骨干河道和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架,以河湖水系连通和灌排渠系为脉络,以重点湖泊水库为节点,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调控为手段,统筹水资源配置、水灾害防治、水生态保护,兼顾通水通航,形成“一轴三环、七纵九横、两湖多库”的省级水网总体格局,构建山东现代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根据全省长远发展战略需要,逐步扩大省级水网延伸覆盖范围,与市县级水网互联互通,形成一体化的山东现代水网。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针对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特点,聚焦发展战略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立足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推进一批重点水源和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强化多水源联合调度、水资源战略储备,构建完善多源互补、丰枯调剂、大中小微协调配套的供水保障体系,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提高供水系统可靠性,增强特大干旱、持续干旱、突发水安全事件应对能力,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1.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坚持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落实“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聚焦流域区域发展全局,兼顾生态、航运等用水保障,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强互联互通,加快形成战略性输水通道,优化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促进人口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优化调整。
(1)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批复前,按照可行性研究深度论证胶东输水干线引黄济青上节制闸至宋庄分水闸段、宋庄分水闸至威海八河水库等省内线路布局;规划批复后,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建设,适时启动省内配套工程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规划批复后,协调先行实施胶东输水干线引黄济青上节制闸至宋庄分水闸段,宋庄分水闸至烟台老岚水库、威海八河水库段,宋庄分水闸至官路水库段工程。(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2)南四湖水资源利用北调工程。新建3级提水泵站,扩挖梁济运河及柳长河,将上级湖水北调入东平湖,与东平湖水资源统筹利用,通过省级水网向鲁北、胶东半岛等地区相机调水。多年平均调水量约1.5亿立方米,线路长79.3公里,设计工程规模25立方米每秒,总投资16亿元,由省级组建项目法人并出资建设。(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3)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工程。自新建沂河下游黄山水库开辟输水线路,连接沭河大官庄枢纽,向日照及青岛西海岸新区调水,与新建黄山水库结合实施。设计工程规模20立方米每秒,多年平均调水量约2.9亿立方米,总投资243亿元。远期向两端延伸,向南连通韩庄运河,向北连通官路水库,在淮河流域片形成闭合环形调水格局。(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2.推进重点调蓄工程建设。充分挖掘现有水源调蓄工程供水潜力,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重点推进实施烟台老岚、青岛官路等6座大型水库及济南白云、菏泽魏楼等中型水库,总投资887亿元,总库容16.6亿立方米,增加蓄水量11亿立方米。按照国家部署论证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配套调蓄水库。
(1)南四湖退圩还湖工程。对南四湖上级湖19万亩已退养鱼塘圩埂清理整治,按照防洪、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结合采煤塌陷地治理等妥善处置疏挖土方,扩大连片水面172平方公里,增加有效库容2.0亿立方米,匡算总投资129亿元。(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2)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在东平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外的大清河入湖口及东平湖出湖口等区域进行清淤增容,增加库容0.5亿立方米,匡算总投资10亿元。(牵头部门:省水利厅,泰安市政府落实)
(3)老岚水库工程。总库容1.58亿立方米,概算总投资83亿元。计划2023年10月完工。(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烟台市政府落实)
(4)官路水库工程。总库容2.2亿立方米,匡算总投资120亿元。计划2022年6月开工建设,工期43个月。(牵头部门:省水利厅,配合部门:潍坊市政府,青岛市政府落实)
(5)双堠水库工程。总库容1.6亿立方米,匡算总投资127亿元。计划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36个月。(牵头部门:省水利厅,临沂市政府落实)
(6)黄山水库工程。总库容2.25亿立方米,匡算总投资70亿元。计划2023年9月开工建设,工期37个月。(牵头部门:省水利厅,临沂市政府落实)
(7)太平水库工程。总库容1.2亿立方米,匡算总投资108.7亿元。计划2024年5月开工建设,工期31个月。(牵头部门:省水利厅,济南市政府落实)
(8)长会口水库工程。总库容1.13亿立方米,匡算总投资48亿元。计划2024年10月开工建设,工期25个月。(牵头部门:省水利厅,威海市政府落实)
(9)新(扩)建中型水库。新建济南白云、马头山等中型水库;扩建济南武庄、临沂惠民庄等水库;新建烟台留格、平畅河等5座地下水库。2022年完成白云、魏楼、黄垒河、母猪河等4座水库,开工傅疃河、鲁北、刘楼、郓巨等4座水库;其他水库加快前期论证,“十四五”期间全部开工建设。(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10)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十四五”期间,实施枣庄岩马,烟台王屋等9座大型水库增容;济南杨家横,烟台建新等37座中型水库增容,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11)新建小型水库。“十四五”期间,论证实施济南石湾子,东营四号(扩建)等小型水库。(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12)河道拦蓄工程。“十四五”期间,论证实施济南赵家、日照巨峰河拦蓄等河道拦蓄工程,及已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河道拦蓄工程。(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3.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统筹全省水安全保障需求,加强省级水资源配置工程与区域重要水资源配置工程的互联互通,开展水源工程间、不同水资源配置工程间水系连通,提升区域水资源调配保障能力。完善城市供水网络格局,改善供水水质,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形成多水源、高保障的供水格局。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
(1)区域引调水工程。“十四五”期间,论证实施济南东部四库连通、烟台市水系连通等引调水工程,及已列入《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引调水工程。(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2)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水源工程49处,新建和改造水厂工程121处,铺设主管网1.6万公里,村级管网9.6万公里,实施村庄供水工程改造项目2万余个。匡算总投资180.21亿元。(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3)非常规水利用。加快推动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提标,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2025年年底前,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全部清零,60%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准IV类水标准,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将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作为解决沿海地区水供应问题的重要选项,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产能规模达到120万吨/日。加强雨水利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配套建设雨水“渗、蓄、滞、净、用、排”适用设施。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步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局、省水利厅)
4.加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完善灌排骨干工程体系,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1)灌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间,实施淄博马扎子、东营王庄等11座大型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济南葛店、东营胜利等21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5年以后继续实施17处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2)新建灌区。“十四五”期间,新建刘家道口灌区,设计灌溉面积43.8万亩,新建干、支渠系,沿线配套管护及自动化监测、监控、计量设施等,总投资8.8亿元。论证实施黄河南展宽区灌溉工程,设计灌溉面积约18.5万亩,匡算总投资7.76亿元。(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3)引黄涵闸改造工程。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黄河下游存在安全隐患或引水能力严重不足的引黄涵闸改造。(牵头部门:山东黄河河务局)
(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聚焦防汛薄弱环节,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推进重要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和重点涝区治理,构建以河道、水库、堤防、湖泊和蓄滞洪区为架构的水旱灾害防御工程体系,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1.河道泄洪能力建设。以河道堤防达标提标建设和河道整治为重点,加快骨干河道、中小河流治理,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减轻河道淤积萎缩,保持河道畅通和河势稳定,恢复河道行洪、排涝能力。新建或扩建一批排洪通道,解决洪水出路不畅问题。加强河口治理,规范入海流路,保持河口稳定畅通。对涉及重大战略区、重要经济区、重要城市的重点河段按照流域防洪规划和规程规范等要求复核防洪能力,适时开展提标建设。
(1)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徒骇河聊城段、马颊河聊城段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干河道重点河段治理;实施小沽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十四五”期间完成治理长度3280公里,其中2022年治理778公里。按照国家部署实施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漳卫河(山东段)防洪综合治理、金堤河治理等工程。(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2)东平湖洪水南排工程。疏挖八里湾泄洪闸、司垓闸闸下通道,改造司垓闸及相关桥梁、涵闸,打通东平湖洪水南排通道。2022年汛前完成河道工程,司垓闸改建由黄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山东黄河河务局)
(3)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十四五”期间,实施列入《山东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济南外石河、龙湾河,淄博赵庄支流等29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通过加固或修建护岸、清淤疏浚、修建排洪渠等措施,畅通山洪出路,减少山洪危害。(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4)重点涝区治理工程。完成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沿运片邳苍郯新片区治理工程建设。(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2.蓄滞洪区建设。根据流域洪水出路和防洪保护要求,加快推进重要蓄滞洪区建设,为蓄滞洪区安全和有效启用创造条件,确保蓄滞洪区遇流域大洪水时“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蓄滞洪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重点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加快南四湖湖东滞洪区、恩县洼滞洪区工程建设,2022年全部完成。(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2)东平湖老湖区分区运用及居民外迁工程。加高加固金山坝,新建双向运用分洪闸,在不改变蓄滞洪区空间格局的基础上,以金山坝为隔堤对老湖区实施分区运用。配套建设金山坝以西退水工程,改建宋金河排灌闸,扩挖戴码河,将金山坝以西运用后的底水退入梁济运河。为保障金山坝以西人民生命安全,将金山坝以西2.78万居民稳妥有序外迁,尊重群众意愿,做好统筹规划,逐步实施到位。(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山东黄河河务局)
3.病险水库水闸动态化除险加固。常态化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对现有病险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对到达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水闸按年度实施安全鉴定。完善管理设施和工程监测设施,确保水库水闸防洪、兴利等功能正常发挥。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应同步建成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
(1)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十四五”期间,实施鹊山、玉清湖、留驾、双庙等4座中型病险水库及济宁市任城区洙赵新河湖口节制闸、昌乐县白浪河杨庄闸等74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2022年完成165座新出险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续新出险的及时实施除险加固。(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2)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测报项目。实施全省小型水库高程联测、水位库容曲线测绘和雨量、水位自动监测等数据和重点小型水库增设大坝渗压自动监测数据项目,匡算投资23.92亿元,年运行维护费约0.91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实施全省一体化水库基础信息数据库、数字化管理及防洪调度系统,建设投资2.56亿元,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实施,省市县分级应用,分3个年度完成。(牵头部门:省水利厅,配合部门:省财政厅)
4.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水利工程抗旱应急预案等,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机制,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探索建立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切实发挥水工程拦洪削峰、资源利用等作用。“十四五”期间,建设省水旱灾害防御实训演练基地、省级水旱灾害防御物资胶东储备库等。(牵头部门:省水利厅,配合部门:省应急厅)
(三)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共同推进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不断改善河湖健康状况,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十四五”期间,实施沂蒙山泰山等区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黄泛平原风沙片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局部水土流失集中区治理工程、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2.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国家部署开展地下水超采区重新划定工作,及时调整全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整治方案。到2025年全面压减剩余地下水超采量,在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3.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1)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十四五”期间,实施尼山世界文明论坛配套提升工程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枣庄蟠龙河(薛城大沙河)区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峡山水库胶东地区调蓄战略水源地水质提升、垦利区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程。(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相关市政府落实)
(2)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确定。分期分批合理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将生态流量(水量)监测纳入水资源监控体系。(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 )
(3)河湖水系生态建设。开展流域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统筹调度试点,合理退减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用水。实施重点河段生态缓冲带建设,在黄河宽滩区、河流入河湖口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拦截沟渠、小微湿地、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生态治理措施,2023年年底前,北大沙河、浪溪河、南大沙河、龙柳河、玉带河、锦水河等6条黄河重要支流全部实现“一河口一湿地”布局。推进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生态保护,构建环湖、滨湖、滨河生态绿带,保障河湖水系生态安全,提高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牵头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山东黄河河务局,相关市政府落实)
4.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成寿光市、临沂市兰山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加快实施广饶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计划2022年完工;2022年实施东平县、荣成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计划2023年完工。后续根据国家安排扩大试点范围。(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四)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数字水利发展总要求,坚持全省“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水安全感知能力建设,加快水利数字化转型,着力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智慧水利体系。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坚持工程建设与数字化一体推进,完善水网全要素监测,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智能化水平。
1.数字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水利感知能力建设,完善雨量、水位、流量、水质、墒情、水土保持等监测设施,提升水文测报、水生态监测能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水文站网体系。加强水文智能化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水文业务系统整合提升工程,实现水资源、水土保持、水生态信息管理评价及在线整编、水文图集等应用深度融合。加强水库大坝、引调水、堤防等工程安全和运行监测设施建设。所有水库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视频监控系统增加人工智能,实现对水位、水量等的预期判定。有溃坝和滑坡风险的水库,在坝坡及水库周边山体增设位移传感器,实现提前预警。(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
2.水利业务支撑平台建设。建设水利综合调度指挥平台。数据中台重点建设水利基础数据库、感知信息库、外部信息库三大基本数据库,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水工程监管、水政务协同、水公共服务六大主题数据库,47个业务专题数据库等;业务中台重点建设全省水利一张图、智算中心、数据孪生中心等;技术中台重点建设软硬件基础支撑服务设施。实施水利业务网和政务云融合工程。建设水利物联网云节点等。(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局)
3.水利一体化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建设水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水工程监管、水政务协同、水公共服务等业务管理系统;构建南四湖、小清河、大汶河等数字流域综合管理平台。(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局)
4.重点水利工程示范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建设峡山、岸堤等37座大型水库,位山、潘庄等65处引黄灌区,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引黄济青、胶东调水、黄水东调等重大引调水工程的示范化运行管理平台。(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大数据局)
(五)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从观念、意识、措施等各方面把节水摆在优先位置,深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深度节水控水,健全节水机制,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以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所需基本生态用水为前提,明确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加快推进河湖水量分配、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工作,确定区域地表水分水指标、地下水可开采量和水位控制指标、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明确区域用水权益,保护水生态环境。以管控指标为约束,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明确区域农业、工业、生活、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水资源利用边界线,引导各行业合理控制用水量。科学划定水资源管理分区,制定差别化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完善超载区取水许可限批制度。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的日常监督,建立激励奖惩机制。(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用水强度控制。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健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建立用水定额标准动态修订机制。强化用水定额标准在相关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管理、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各行业各领域节水。
(1)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因水制宜,分区推进,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严控农业用水总量,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加快发展旱作农业,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
(2)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用水管理。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加快企业和园区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3)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加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推广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节水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协同的节水工作机制,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完善部门会商机制。完善节水监督机制,落实节水目标责任。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落实国家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节水技术和设备研发,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加大节水领域自主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内容,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建立完善节水教育基地,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山东现代水网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障水安全的需求,结合国家水网建设,统筹规划省市县三级水网建设,坚持高标准、高水平,推动水网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实现山东现代水网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1.推进安全发展。以水资源、防洪、水生态等风险防控为重点,健全水网工程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工程安全风险识别,建立风险排查、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全链条管控机制,确保水网工程运行安全。加强水网统一调度和水工程联合调度,发挥水网运行整体效能,增强系统安全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制定完善水网建设和运行管理风险应急预案,防范化解突发水安全事件,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牵头部门:省水利厅)
2.推动绿色发展。强化水资源承载力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大力推动各领域节水,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水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全过程,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国土空间管控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融合发展。推动不同层级水网的协同共享,强化省级水网与国家水网的互联互通,有序推进市县级水网协同融合。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融合发展,加强水网与内河航运、交通、城市发展、能源产业布局等协同共享。结合重大引调水工程、流域综合规划,科学论证和有序推进水网与内河航运融合发展。(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投建运营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模式。在加大政府投资基础上,支持社会资本采取股权合作、PPP等方式参与水网建设运营。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探索实行工程管养分离,促进工程管理专业化、标准化、物业化。加快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推行市县主客水区域同价制度。(牵头部门:省水利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投资规模及实施安排。“十四五”期间,山东现代水网建设项目总投资3855亿元。计划完成项目投资2143亿元,其中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投资1360亿元,防洪提升工程投资445亿元,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投资158亿元,数字水利建设投资49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投资131亿元。2021年已完成项目投资405.72亿元,计划2022年完成项目投资500亿元以上,2023年完成项目投资600亿元以上。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重点项目因实施条件、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实施的,经省水利厅研究同意,可作适当调整,报省政府备案。
2022年推进实施供水保障、防洪提升、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水利等工程。
1.供水保障工程。
续建项目:加快烟台老岚水库、济南白云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及河道拦蓄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75亿元。
新建项目:开工建设青岛官路水库、临沂双堠水库等工程,计划完成投资216亿元。
2.防洪提升工程。
续建项目:完成南四湖湖东滞洪区、恩县洼滞洪区建设,加快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邳苍郯新片治理、秦口河滨州段治理等工程建设,计划完成投资53亿元。
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徒骇河(济阳段)防洪治理、胶河防洪治理等工程,完成778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计划完成投资118亿元。
3.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续建项目:加快广饶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计划完成投资1.6亿元。
新建项目:实施荣成市、东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年度建设任务,计划完成投资16亿元。
4.数字水利工程。
续建项目:加快山东水文设施建设、老岚水库水文设施工程等,计划完成投资1.6亿元。
新建项目:建设淄博市数字水利一体化平台等,计划完成投资0.4亿元。
5.其他。其他水利建设计划完成投资26亿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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