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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正式开始!四川省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自贡

时间:2022-12-15 10:39

来源:四川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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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2月13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自贡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在自贡市召开督察进驻动员汇报会。受督察组组长、省政协副主席杜和平委托,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自贡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洪扬汇报了有关工作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自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鲜光鹏主持。

建立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次例行督察主要针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开展督察,特别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组成员来自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以及内江、乐山、南充、巴中、雅安5市有关单位。此次例行督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举报、下沉督察、现场核查、走访问询、案件交办、约见约谈、媒体曝光等形式开展。

督察结束后,将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向自贡市反馈。例行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将实行分类处理,对容易解决的,督促立即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案件交办、约见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由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移送有关部门或单位。

根据安排,督察组于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13-8336661,专门邮政信箱:四川省自贡市A01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9: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如发现督察组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请拨打督察工作作风监督电话:028-80589036。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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