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期,国家反腐一直在继续!中国水网对近期环保领域的反腐事件进行了部分整理,详情如下:
1、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原董事长赵玉甫被查
黑龙江省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玉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玉甫简历
赵玉甫,男,汉族,1963年8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研究生学历,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市房产局产权市场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哈尔滨市房产局道里房产经营公司副经理、经理,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司道里房产经营公司经理,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哈尔滨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9月退休。
2、山东晟润水务集团董事长杨峰被查
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薛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成立于2019年11月,为薛城区委、区政府整合薛城区多家涉水企业,组建成立的区属大型国有企业。2020年12月,杨峰被任命为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半个月前,杨峰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要以深化调查研究推动人居环境提升,致力于提升群众用水满意度。
杨峰曾在集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工作会议上表示,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点析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加强纪律建设,在肃纪上较真碰硬。
3、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刘祥玉被查
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祥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9月以来,枣庄市薛城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卫锋,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闵伟等多人被查。
4、靠环保吃环保,朱京海被逮捕
近日,辽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朱京海(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京海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期从事环保工作,靠环保吃环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晋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典型案例:
1.辽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朱京海破坏政务服务环境等问题。2008年至2013年,时任省环保厅副厅长朱京海为筹建某基金会辽宁代表处,借相关企业请托其帮助推进环评审批进程、通过环保验收以及处理违规排污问题之机,要求50余家企业捐款总计约5000余万元,并多次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朱京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朱京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大连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赵建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1993年至2022年,赵建伟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并收受财物,为多家企业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在企业经营等方面破坏营商环境,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赵建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赵建伟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朱京海简历
朱京海,男,汉族,1959年7月生,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博士学位。
曾任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本溪市副市长,本溪市委常委、副市长,省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12年2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
2012年3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年2月,任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6年10月,任中国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2018年1月,任十二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2019年11月,任十二届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23年1月,省政协换届未继续提名,作为省高级专家,延迟办理退休手续。
5、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列峰被立案审查调查
近日,从韶关市纪委了解到,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胡列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列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市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和可利用料评估监管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胡列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韶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列峰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韶关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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