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函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8日(因时间紧急,征求意见时限缩短至20日)。企业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联系方式:杨皖玲 0551-62379293
2. 电子邮件:ahhjgjb@163.com
3.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邮编:230071)
附件:
1.安徽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排污权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3.安徽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4.安徽省排污权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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