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水网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名单的通告。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生态环境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城市人民政府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主体责任,确保扎实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现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名单予以通告。
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履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职责。对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附件: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责任人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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