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洪城环境)发布公告称,洪城环境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保”)与江西洪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曾用名“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开发”)、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合资成立南昌县莲溪环保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项目。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000万元,其中,洪城环保出资62,81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7%,工程公司出资6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市政开发出资6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中南院出资6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
洪城环境表示,公司本次成立合资公司,是为了具体实施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江西区域内污水处理业务市场的规模和竞争力,增加公司收入和盈利,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资成立合资公司,有助于发挥公司和关联方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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