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根据指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宜于每年6月5日前发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可采取公告的形式,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固体废物类别有八类,其中,生活垃圾对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的计算方法被明确: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量÷生活垃圾产生量×100%;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可回收物回收量+焚烧处理量×焚烧处理的资源化率折算系数+厨余垃圾处理量×厨余垃圾处理的资源化率折算系数+卫生填埋处理量×卫生填埋处理的资源化率折算系数)/(可回收物回收量+生活垃圾清运量)] ×100%。
关于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现予以发布,供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能力、利用处置状况等信息时参考使用。请你厅(局)指导有关城市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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