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全年的重点工作被细化为302项,并明确了主责单位。
《任务清单》提出,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深化“一微克”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推进源头替代,持续推进重点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精细监管。强化氮氧化物综合治理,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出台实施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激励政策,继续推进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粗颗粒物、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和排名通报。
全面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出台实施潮白河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完成4座城镇污水及再生水厂新(改、扩)建,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8万立方米,完成164公里污水管线建设,稳步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实施城市积水内涝治理,提升小区、村镇排涝能力,开展雨水、雨污合流管涵及附属雨水口等“清管行动”1万公里,滚动治理积水点16处。坚持房屋漏雨维修快速响应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将治理后的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纳入河湖长制长效管理,实现动态清零。
加强地下水监测和超采综合治理。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科学治理污染“存量”,精准防控污染“增量”,保障重点建设用地、重点耕地等安全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机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考核体系,开展碳排放形势季度分析和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外调绿电规模达到285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持续提升能效、碳效水平。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京政发〔2024〕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推动《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现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出首都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施工队长”,负总责、亲自抓,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坚持首善标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照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在抓细、抓实、抓成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制订落实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将每项任务具体到项目、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三、强化统筹调度,严格跟踪问效。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区政府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创新工作形式,定期开展调度,做好分析研判,强化过程管理,动态掌握进展。对于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的任务,要加强沟通协商,强化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任务推进中的重点事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全程督查、跟踪问效,并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推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
一、持续提升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进展
(一)深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
1.严格执行首都规划重大事项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首规委部署要求。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
2.配合自然资源部编制京津冀国土空间规划,会同天津、河北编制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3.坚持“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统筹推动2022年度城市体检发现问题整改,认真开展2023年度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体检。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统计局
4.加快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中关村昌平园西区—水屯组团、中关村门头沟园区等重点街区控规编制,加快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等区受灾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有序推动乡镇规划批复工作。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5.继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严控新增,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6.统筹推动核心区控规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优化中央政务功能布局,加强外围重点地区规划管控。推动太庙社稷坛有关单位搬迁,推动更多文物腾退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市文物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市总工会,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二)加强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
7.加强重点区域和硬件设施功能引领,实现新国展二期项目竣工,强化雁栖湖国际会都、奥林匹克中心区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第四使馆区外围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国家会议中心二期改造装修,提高城市环境国际化水平。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朝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怀柔区政府
8.全力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高标准做好国家主场外交和重大国事活动服务保障,高水平接待外国党宾国宾来访。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
9.积极融入、主动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出台落实“八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参与“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
10.优化友城交往布局,适时举办友城结好周年纪念活动,以灵活多样形式深化友城务实合作,不断提升城市国际美誉度和影响力。
主责单位:市政府外办
11.高水平筹办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北京文化论坛、金融街论坛,深化多层次多领域对内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巩固扩大办会成果。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
12.进一步增强国际高端要素引聚能力,落实吸引国际组织落户政策措施,完善国际科技组织总部聚集区功能。提升政务服务国际化水平,完善外籍人士来京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侨服务,便利外籍人员在京经商、学习、旅游、生活。
主责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政府侨办),市政府外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科协,朝阳区政府
(三)打好疏解整治促提升“组合拳”
13.支持配合和服务保障央属标志性项目疏解,完成第二批市级机关搬迁。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机关事务局
14.动态完善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完善疏解激励约束政策体系,疏解提质一般制造业企业100家。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5.治理违法建设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腾退土地不低于1500公顷,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再减量6.5平方公里。完善新生违法建设快速发现处置机制,加强源头管控,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确保新生违法建设动态清零。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16.优化教育、医疗资源布局,加快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首都体育学院新校区、首都儿科研究所通州院区、儿童医院新院区、宣武医院房山院区、京东方数字医院等项目规划建设。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卫生健康委
17.持续加强占道经营、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城乡结合部整治。分类推进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工作,逐步提升区域治理水平。
主责单位:市平安铁路专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国动办
18.扎实推进揭网见绿等专项治理任务,实施留白增绿220公顷、揭网见绿417公顷,实施300座立交桥垂直绿化,完成桥体绿化示范项目20个,建设休闲公园和城市森林15处,新建小微绿地及口袋公园50个。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19.常态化推进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坚持“十无五好四有”标准,精细治理背街小巷1650条。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20.推进大红门等区域功能重塑和品质提升,持续推动福海国际大厦等南中轴地区已疏解市场中规划保留楼宇转型改造,打造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转型升级标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丰台区政府
(四)加快推进“新两翼”建设
21.落实北京与雄安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加快雄安新区至大兴国际机场快线(R1线)等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同城化,深化“三校一院”办学办医合作,共同建好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重大项目办
22.深入落实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副中心投融资体制创新和更多政策先行先试,继续保持千亿级投资强度,启动东六环高线公园建设,实现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东六环入地改造项目具备通车条件,加快实施轨道交通101线一期、地铁22号线、地铁6号线南延、温潮减河等重大项目。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重大项目办,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23.系统推进副中心交通综合治理,优化完善内部路网,加快推进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北京西至良乡段)整体提升工程,持续优化既有线列车开行方案及交通接驳,推进市郊铁路公交化运营和“一票通行”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24.完善提升老城功能,加快推进南大街试点片区腾退更新,推动广渠路东延等重点区域整治提升。
主责单位: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25.高水平经营运河商务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和金融商务,全力推进全球财富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吸引高端总部机构和优质企业入驻,抓好中关村通州园、网安园建设,加快形成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产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26.谋划推进环球主题公园二期,推动海昌海洋公园等文化旅游区重点项目落地,加强特色小镇精细化培育、特色化引导,加快建设张家湾设计小镇北京建院、北咨公司新总部,全面建设清华大学通州金融发展与人才培养基地、宋庄艺术小镇首开印象街等重点项目,推动台湖演艺小镇图书城提升改造项目陆续建成投用。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27.高效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办好北京绿色发展论坛,打造新型电力系统等一批示范标杆项目,深入挖掘可再生资源能源潜力,加快建设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证监局,通州区政府
28.深入实施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方案三清单”,积极发挥示范区理事会、执委会等管理机构作用,建立区域产业协同机制,继续办好项目推介洽谈会,深化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加快建设石小路,实现厂通路建成通车。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通州区政府
(五)深化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
29.支持京津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围绕基础软硬件、先进通信、脑科学、生物制药等前沿优势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打造技术研发、产业培育、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协同创新体系。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0.引导支持三地创新主体共建成果孵化与中试基地,建立健全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组织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活动,支持概念验证、中试平台为三地创新主体提供服务。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1.加快“六链五群”产业布局,扎实推进产业链图谱落地实施,统筹建立链长制,“一链一策”开展产业链延伸和协同配套,创新链主企业和领军企业协同服务机制,建立“龙头企业+产业基金+项目”的产业发展模式。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32.着力打造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工业互联网协同示范区、生命健康产业集群,推动自动驾驶商用车试点跨区域场景连通,合力打造集成电路、网络安全、生物医药、电力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3.唱好京津“双城记”,落实京津新一轮战略合作协议和专项合作协议,抓好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园区建设,建成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增开北京—天津港集装箱铁路班列,促进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海港联动发展。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北京海关
(六)加强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34.巩固提升“轨道上的京津冀”,推动优化完善京津冀核心区铁路枢纽总图等规划,加快承平高速等项目建设,建成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实现国道109新线高速通车。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35.聚焦绿色低碳发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水环境联保联治、危险废物协同处置、联合联动执法等重点领域,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携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实施北方防沙带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推动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36.共建区域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研究构建京津冀职教改革示范园区,加快跨区域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养老资源向环京地区延伸布局,大力推进京津冀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37.深入落实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合作“1+5”框架协议,推动出台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推出新一批政务服务协同资质资格互认清单,推进热线服务标准一体化建设,在就业、社保、税务等领域推出更多办事流程统一的“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税务局
二、聚力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壮大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38.新增中小学学位2万个。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深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平均水平,强化学科类机构常态化监管。用好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完善“空中课堂”全学段、全学科数字课程体系。充分利用校内外科教资源,加强科学普及。推进智慧教育平台深度应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建设。
主责单位:市教委
39.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支持建立学生连续培养机制,建设北京青少年创新学院,举办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青少年创新活动,着力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协
40.巩固职业教育“新京十条”落实成效,优化调整职业教育专业布局,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1.支持市属高校分类评估和发展,推动高校人事人才制度改革,深化在京高校“双一流”和市属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编制完成良乡大学城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沙河高教园区公共服务配套区(四期)建设,推动北工大山河湾谷创新区高质量发展,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朝阳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42.加强有组织科研,深化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全面做好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实施,推动高校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加速提升创新体系效能
43.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完善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北京办公室部级成员单位扩员,优化“一处七办”工作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力度和组织调度能力。以统筹促落实,细化分解关于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项任务。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4.持续加大基础科学发展支持力度,深入实施基础研究领先行动方案,加快布局数学、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项目。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市自然科学基金与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对接合作,探索扩大联合基金规模或设立新的联合基金。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5.加强在京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做好人才、空间、经费等支持工作。推进在京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认定布局一批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46.落实支持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第三方评估,举办国际基础科学大会等高水平活动,推动产出更多原创科研成果。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怀柔区政府
47.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支持组建一批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研究制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指引,布局建设新型共性技术平台,助力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8.深入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行动计划,集中部署集成电路、高端科学仪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商业航天、生物育种等9个重大专项攻坚行动。聚焦重点产业技术薄弱环节,加大区块链、车规级芯片、前沿新材料等技术攻关力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49.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优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推动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海淀区政府
50.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首都标准化战略,办好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发展国际论坛,高标准开展第四届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活动,引导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质量管理、打造首都质量管理品牌标杆。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51.实施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加快建设国际孵化服务网络。研究制定新阶段“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北京行动计划和国际化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引进国际科技组织和外资研发中心。扩大与世界重点创新国家及城市的交流合作,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
52.推动“科技馆之城”建设,构建社会化协同科普新格局,提升社会化动员能力、全媒体传播能力,为首都科技创新发展和提升社会文明风尚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
(三)加快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
53.落实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24项改革措施实效,争取压茬推出新的试点政策。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54.统筹中关村“一区多园”发展,强化部市协同,制定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方案,推进中关村示范区新一轮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一园一方案”推进分园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园区考核评价,探索建立摘牌退出等淘汰机制。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55.加强市区联动,引导中关村各分园提高主导产业集聚度,积极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领域特色产业园建设。创新“市级项目+产业基金”等形式,吸引更多龙头企业落地园区。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56.出台促进“三城一区”联动发展若干措施,健全统筹联动与融合发展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机制,以重大科技攻关为牵引,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的联动体系。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淀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7.强化中关村科学城原始创新策源功能,统筹推进南北区均衡发展,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医药健康等前沿领域布局,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等多元主体开展通用底层技术布局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海淀区政府
58.加快怀柔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设应用和开放合作,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协同创新,构建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依托大科学装置,聚焦原始创新颠覆性技术赋能头部企业、链主等创新企业融合发展。抓好怀柔高端科学仪器装备产业集聚区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推动人类器官生理病理模拟装置等5个“十四五”项目开工建设,高标准办好国际会议。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怀柔区政府
59.提升未来科学城技术创新能力和体制机制环境,优化“两谷一园”创新布局,“生命谷”加快三期开发建设;“能源谷”加快“一企一策”盘活用好央企存量资源,持续推动央企“三率”提升,加大能源创新企业培育引入力度;沙河高教园区实施校城融合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规划建设未来大学科技园,打造产城融合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昌平区政府
60.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示范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义区)承接更多科技成果落地。支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做强做优四大主导产业,着力解决关键装备零部件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支持顺义区深化拓展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提升产业配套和专业服务水平,强化与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协同联动发展。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顺义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力打造高水平人才高地
61.实施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方案,建立健全全市人才工作统筹调度机制,综合运用以才引才、以业引才、市场引才、联合引才等方式,“一人一策”加快引进重点领域顶尖人才。打造“联系北京”品牌,绘制全球高端人才地图。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2.实施战略科学家特殊引才计划,建立大师和战略科学家快速发现、快速引进、快速落地机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百人工程”,出台专项支持保障政策,建立特事特办、特殊调配和特殊激励机制。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3.支持共建产教融合基地、新型研发中心等产学联动平台,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建强卓越工程师后备力量,大力培养集成电路等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推广与清华大学校地共建技术转移学院模式,培养500名左右科技成果转化骨干人才。深化“朱雀计划”,重点引进兼具产业和科研机构项目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
64.在市级人才工程、人才计划设立团队项目,向在京中央单位开放,重点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研究制定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加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资助力度,遴选支持50个以上企业人才团队。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协
65.高标准办好HICOOL全球创业者峰会暨创业大赛,举办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论坛,高质量推进“海创城”和高品质人才社区建设,采取“政府资金引导、市场资金主投”模式,运用市场化手段,为人才创新创业赋能。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66.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鼓励有意愿的科研人员带技术、带产品、带团队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企业创新平台兼职,鼓励拥有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企业科研人员到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兼职教师或兼职研究员。
主责单位: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
67.完善人才落户、住房等支持政策,更大力度保障各类科技企业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丰富多元人才评价方式,以信任为前提赋予战略科学家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依托部市合作机制,争取授权一批人才出入境、用汇便利化支持政策。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才局,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更好赋能首都高质量发展
(一)统筹推进数字产业化
68.全面落实北京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推动北京“数据二十条”加快实施。推动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走深走实,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数据司法保护等综合改革试点。在自动驾驶、医疗和大模型训练领域探索沙盒监管机制。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通州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9.支持中央企业、市属国有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在京成立数据集团、数据公司或数据研究院。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70.推动智能和超级算力中心、数据训练基地、国家区块链枢纽节点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形成数据产业集聚。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1.探索完善数据交易规范,推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提升数据交易系统等可信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面向全国布局数据交易业务,快速突破50亿元交易规模。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72.完成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3.0阶段任务,扩区至600平方公里,启动4.0阶段任务,推出北京南站、丰台站、朝阳站、清河站、城市副中心站等五个重点铁路枢纽客站及大兴国际机场、首都国际机场自动驾驶测试设计方案,实现乘用车、智能网联巴士、城市道路清扫等应用拓展,形成政策和设施的连续连片覆盖。扩大高速路、快速路车辆测试,积累经验,形成成熟模式。申请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重点站区管委会,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支持产业数字化
73.深入实施“新智造100”工程,遴选30个以上智能制造优秀产品,培育10家市级及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创建10个“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组织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申报工作,支持有条件企业参评国家“数字领航”示范,引领带动行业和产业链整体转型升级。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4.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鼓励平台企业牵头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加大研发投入,开辟更多新领域新赛道。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电局
75.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全面实现“数转智改”。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先进数字技术向中小企业深度普及,构建开放共享、充满活力的创新生态。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昌平区政府
76.持续开展6G通信、量子科技、算法、生物与信息技术融合、互联网3.0、空天信息等领域技术攻关,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长安链”等迭代升级,构建自主可控技术体系,抢占数字技术制高点。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7.提升人工智能底层技术和基础底座自主可控能力,谋划新的标杆工程,用好算力券等支持举措,开展大模型创新算法及关键技术研究。推动人工智能模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保持人工智能研发应用领先水平。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78.加快大模型在政务、医疗、教育、工业、生活服务等领域应用。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79.积极建设完善更加泛在、更加融合、更加智能的综合时空体系,建立国家北斗创新应用综合示范区,规模化推进北斗时空信息政用、商用、民用。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80.拓展“一网通办”应用,“京通”各端持续推进入口集成和统一申办受理,拓展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在办事过程中应用,推动电子证照在涉企服务、便民惠民、社会化应用等方面120个应用场景落地,提升办事过程便利化水平。拓展“京通”移动端应用,对接互联网医院、在线缴费等服务,依托数据共享减少用户重复录入,加快“京通码”场景落地,电子证照累计亮证数量达200种。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81.深化“一网统管”建设,开展智慧供热、智慧管网、智慧环卫等试点,推进智慧水务建设。持续提升“京办”功能性能,实现更多政务应用接入;试点推进接入应用与核心能力的协同。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82.提升“一网慧治”能力,强化“京智”市级综合应用,加快掌上“京智”升级建设,推进城市规划、交通、水务、应急、监管、文旅等领域专题接入“京智”。探索“三京”运营服务模式创新。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83.开展智慧城市数字底座扩能建设,拓展共性平台应用范围,开展网、云、算的扩容建设,提升政务基础设施联通承载和管理能力,持续推进全市感知设备设施共建共享共用。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84.加快“万兆光网”、车联网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部署,新建5G基站1万个以上,推进5G—A(增强版5G)和F5G—A(增强型全光网络)网络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先行先试,争取建设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通信管理局
85.落实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扩大智能算力供给规模,出台更多标杆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86.强化“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不断提升全市公共数据规模和质量。做好数据共享、下沉、赋能等工作,在民生、公安、应急、消防等重点领域形成融合应用。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87.推动安全防护技术、防护产品落地应用,加快政务云替代,全方位保障数据和网络安全。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四、全面提升“两区”建设水平,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
(一)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88.加速落实新一轮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方案,先行推动一批高含金量改革开放举措落地实施,在投资贸易便利、国际要素供给等方面率先形成一批制度型开放的“北京经验”。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
89.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全力打造“创新、数智、绿色、便利、协同”的北京自贸品牌,推动各重点园区(组团)落实好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进一步提高CBD国际化发展水平。
主责单位:“两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朝阳区政府
90.加快中关村综保区建设,如期实现封关验收。进一步发挥大兴国际机场和首都国际机场辐射带动效应,优化完善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体制机制,促进首都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转型升级。提升航空“双枢纽”功能,加快恢复国际航线。全面推进中德产业园建设,着力提升对德对欧经济技术双向合作平台能级,推动中日产业园加快招商引资步伐。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联合管委会,海淀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91.加强京港、京澳全方位合作,落实京港合作会议第五次会议、京澳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成果,办好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北京·澳门合作伙伴行动。大力推进京台经贸科技交流合作,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举办第27届京台科技论坛。
主责单位:市台办,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市政府港澳办),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市科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2.优化外商投资服务,落实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继续举办“投资中国”北京、北京“两区”链接全球推介(招商)等系列活动。召开第十六届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
93.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帮助“双自主”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贸试验区内外贸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服务对象开拓海外市场。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贸促会
(二)打造营商环境“北京服务”品牌
94.以更大力度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首要目标,落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对标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框架,推动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5.编制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清理变相许可审批和政务服务中的不合理规定。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96.深化“一业一证”和“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强化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机制,优化办事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完善办事指南,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性。进一步放宽大型展会审批。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97.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开展“风险+信用”分级分类评估,推行日常检查“无事不扰”等综合监管试点,推动全市各部门应用系统开展“一码检查”。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8.启动实施非现场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实现非现场监管行业领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高标准开展全国首个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完善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打造智慧监管全国标杆。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99.对标国际先进经贸规则,积极争取国家授权开展先行先试改革,按照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做好受益所有人登记工作,推动外资准入便利化、信用信息跨境共享等试点率先在京落地。
主责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100.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体系,提升市区街乡三级“服务包”工作效能。健全“服务包”“服务管家”工作机制,修订管理办法和服务企业考评办法,建立月通报制度,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提升企业服务热线,完善多层次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01.将数字赋能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加快“城市码”建设,推动实现“码上办”“一码通办”。用好“京策”平台向企业精准提供政策服务,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推动实现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三)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02.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审批服务协调机制和政务服务质效监测评价机制。
主责单位: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103.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有效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104.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国企市场化改革,推进一级企业战略性重组,加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科技支撑等领域专业化整合,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105.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分层分类梯度培育世界一流企业。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委托监管长效机制。
主责单位:市国资委
106.不断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破除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工商联
五、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一)下大力气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107.深入落实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完成年度重点任务,不断增加高品质消费供给,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108.落实商业消费空间布局专项规划,完善商业设施布局,扎实推进传统商圈改造升级,以朝阳区CBD—三里屯国际消费体验区为试点推进国际消费体验区规划实施,在全市建设8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支持夜经济等商业活动。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
109.落实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展智慧物流、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特色产业,不断增强特色消费供给。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顺义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10.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推动设备更新,积极促进汽车流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健康消费。做好首店首发引进,强化本土品牌IP推广。积极培育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鼓励老字号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引进一批国际消费品牌。提高生活服务业品质。
主责单位:市商务局
111.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推广数字消费新场景。培育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消费恢复发展,提升直播电商业态对线上消费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保税+消费”新模式。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112.加快会展业主体引进,积极开展招商招展,做好新国展二期的展览预筹。完善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周边消费配套设施。支持美食、时尚、演出、冰雪和美丽健康等服务消费发展。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
113.优化重点商圈、高档商场境外人士消费环境,为境外游客提供更加便利的支付环境,倡导全社会对现金更加友好,增加服务环境友好度。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114.促进商文旅体多元业态消费融合发展,拓展水岸、绿地等休闲消费新空间,加快实施“点靓凉水河”等滨水空间提升项目。办好2024北京朝阳国际灯光节、海淀区硬科技嘉年华特色活动。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二)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115.深入实施“3个100”市重点工程,坚持按季度推动160项市区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市重点工程投资支撑全市投资保持在三成以上。将2024年作为重大项目谋划年,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亿元以上储备项目总投资保持“开一备三”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16.着力稳住投资规模,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推动一批引领带动性强、综合效益强的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物流、能源以及充电桩、5G设施等项目建设。开工500千伏科学城等重点电力工程。加快推进涿州电厂二期并入北京电网。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广电局,市重大项目办,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117.加强城市规划与土地政策融合,制定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创建国家“平急两用”发展先行区。积极推进地下管网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谷区政府
118.大力优化投资结构,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规模,加快建设机器人产业园、生物医药标准厂房等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性强的科技创新产业项目,拓展新型储能、高端显示、智能终端等新投资增长点。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9.推动市属国企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抓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加快化解批而未供和闲置用地,完成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15%。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
120.落实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带动效应,抓好要素保障、服务保障,健全投资完成奖励机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21.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研究完善本市工作机制,形成一批试点示范项目,鼓励支持民间投资更多投向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122.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统筹推进标志性产品攻关,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3.加快推进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强装备研发生产能力,在光电集成、芯粒技术等领域实现更大突破。深化拓展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24.发挥临床研究质量和效能优势,加强原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发挥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服务站作用,争取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加速审评政策试点,完善创新药进医院流程。加强布局细胞基因治疗、合成生物制造等前沿新兴领域,推进形成集群化发展态势。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125.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布局电机、电池、电控、车规级芯片等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提升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水平,鼓励支持汽车出口。推动卫蓝新能源固态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加快建设,开工建设宁德时代电芯工厂项目一期。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6.推进关键原材料、核心器件制造等上游产业集群和智能终端等下游产业贯通,推动超高清视频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广电局
127.促进新能源、新材料、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无人驾驶航空示范区建设,开辟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延庆区政府
128.抓好市级两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培育建设,支持一批专业化“一站式”产业服务平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和园区配套建设项目,挖掘和培育两业融合新业态,持续优化两业融合发展环境。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
129.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建设100家专精特新服务站,依托小微企业示范基地,首批试点建设10个专精特新特色园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切实提高财政金融服务效能
130.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统筹用好政府投资基金。用好增发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集中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全市重点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1.加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机构运行服务保障,加大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力度,推动重点中外资金融机构在京落地。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132.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推动金融街与丽泽金融商务区联动发展。办好Sibos2024年会。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33.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各项任务,助力“三城一区”主平台和中关村示范区主阵地建设,加大重点产业金融支持,努力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扎实推进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北京基金小镇安全发展。支持北京金融安全产业园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房山区政府
134.巩固绿色金融优势,支持北京绿色交易所建设统一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打造多元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通州区政府
135.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发挥贷款服务中心作用,完善银政企对接机制,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扩面、降本、增效。丰富群众健康、文化等金融产品供给,加大金融对扩大消费的支持力度。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136.健全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康养产业、银发经济发展,开发更多养老金融产品。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137.积极发展数字金融,开工建设丽泽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范围,为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丰台区政府
138.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北京证券交易所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升交易活跃度,丰富交易产品类型,推动更多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上市。加强企业上市服务工作机制建设,强化上市前的梯次培育和审核协同推进,分类施策助推企业上市。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证监局
139.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联动,支持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鼓励发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专精特新专板建设。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北京证监局
140.推动更多领域REITs项目试点,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北京证监局
六、深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繁荣兴盛首都文化
(一)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4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发挥全国文化中心优势,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用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市社科基金项目、首都高端智库平台,加快推进北京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中心、北京高校思政课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推出更多高质量研究成果。加强对首都高校、社科机构等研究布局、研究方向、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加快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委
142.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四史”宣传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为契机,打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高地。推动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核心价值观“七个一”活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委
143.持续深化建党、抗战、新中国成立三大主题片区协同发展,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打造红色场馆思政课堂,提前谋划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市国动办,丰台区政府
144.深入开展“‘京’彩文化青春绽放”行动,抓好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强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加强“北京榜样”群体先进事迹宣传推广,推进志愿服务品牌化,深化“光盘行动”“文明旅游”等公共文明引导。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社会工作部
(二)全面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145.锚定北京中轴线申遗目标,加快推进文物腾退修缮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讲好文化遗产故事,扎实完成国际审查、公众参与等主要任务,推动实施核心区首批文物腾退保护利用计划项目。加强胡同历史古迹保护与开放利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市广电局,市文物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146.强化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推进北京地区琉球遗存保护工作。分类分批对长城本体及附属文物进行抢险和修缮,抓好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深入挖掘长城文化内涵。修复永定河重要文化景观,完成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一期建设。办好北京(国际)运河文化节、长城文化节、西山永定河文化节。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47.加快推动故宫北院区和周边配套建设,巩固拓展“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成果。推动金中都城遗址公园建设全面提速,开工建设13.5万平方米的国家自然博物馆。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物局,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48.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激励,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探索形成“北京样本”,让传统技艺更好融入现代生活。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加大“演艺之都”建设力度
149.倾力打造文化精品力作,加大对文学艺术、舞台剧、影视剧等创作生产的扶持力度,指导推进电视剧《风禾尽起张居正》《伟大的长征》等精品创作,精心打造电影《北京进行时》、舞台剧《密云十姐妹》等精品力作,在重点题材创作中当好“排头兵”。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150.构建多集群协同发展的演艺空间格局,重点打造王府井戏剧谷、前门京味文化体验区、天桥现代演艺群落3个剧场群,打造三里屯、京南、副中心3个特色演艺区。挖掘文化产业园区、特色文化街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艺术聚集区等空间资源,开发打造多场景多业态演艺新空间。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通州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151.擦亮“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推进“北京大视听”品牌建设,开展精彩纷呈的戏曲、话剧、歌剧、舞剧等演出。支持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深化国际演艺交流,推动更多优秀演艺机构、精品剧目“走出去”,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北京文化魅力。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
(四)充分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152.统筹用好各类文化产业引导基金,推进园区品牌化建设,推动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园区提质升级。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资中心
153.举办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1.6万场,推进“书香京城”“博物馆之城”建设,继续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办馆,新增15家备案博物馆、培育并挂牌26家“类博物馆”向公众开放。加强京津冀三地博物馆、文化馆间的交流合作。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物局,市文资中心
154.办好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设计周、北京国际音乐节等文化交流活动,在影视、游戏、动漫等领域塑造一批精品文化品牌。落实推动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化摄制服务,强化政策支持。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文资中心
七、突出加强城市精细化治理,打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生活
(一)深化城市更新行动
155.严格落实北京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健全市级统筹调度机制,压实部门和各区责任,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高质高效开展。持续抓好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配套政策出台、宣贯和培训。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56.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新模式和新路径,发挥城市更新联盟等各类平台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有序参与渠道。研究建立城市更新激励考核机制,强化市区督查核验协同联动。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57.落实好城市更新年度任务,推进地上地面地下空间一体化改造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300个、完工200个,老楼加装电梯新开工1000部、完工600部,推进核心区平房整院落退租、完成申请式退租2000户,启动危旧楼房改建20万平方米。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58.改造提升老旧厂房40个,推动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提质增效,启动隆福寺文化街区、中关村西区、方庄街道等一批区域更新项目。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首规委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加强交通综合治理
159.提升轨道交通骨干网络的安全性,强化城市轨道交通与市郊铁路、地面公交的多网融合,加快1号线支线建设,实现地铁3号线一期(东四十条—东风)、12号线(四季青—东风)、昌平线南延一期剩余段(蓟门桥站及站后区间)建成通车。全面推进京密高速(机场南线—六环路)道路工程建设。启动建设市郊铁路东北环线,加快城市轨道交通R6线一期、19号线二期北延前期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60.加强轨道交通三期规划线路、站点周边一体化开发,加快建设霍营等第一批71个轨道微中心。优化提升地铁既有线网,推动国贸站新增换乘通道、1号线车辆更新,完成10号线信号系统车地无线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
161.完善地面公交运营服务,研究地面公交提速方案。围绕低效公交线路撤并、快速公交线路优化、无轨电车线路退出等工作完成60条公交线路调整,改善社区公交微循环服务。优化站点布局,缩短公交与轨道站点换乘距离,50米内换乘比例达到88%。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162.针对通勤、就医、旅游等出行需求集中场景开行定制公交,扩大通学、通医等公交试点范围。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健康委
163.以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加油站为重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用充电桩10000个。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164.加快建设慢行系统,制定实施2024年北京市城市慢行系统品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优化完善年度慢行系统服务评价体系。推进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系统示范段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回龙观自行车专用路东拓。完成凉水河(永胜桥—旧宫桥)两岸13.8公里巡河路慢行系统改造。优化轨道交通和公交场站周边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提升共享单车服务,优化共享单车布局。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城市副中心管委会,丰台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165.分级分类实施道路堵点治理,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实施20项市级疏堵工程,有序推动“七站两场”等大型综合交通枢纽接驳功能完善和服务优化,加快打通重点站区周边“断头路”。加强72所学校、73所医院、28个景区、23个商场等重点区域周边交通综合治理。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重点站区管委会
166.推进停车楼建设,统筹利用腾退空间新增停车位1万个,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5000个,新增有偿错时共享停车位1万个。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动办,市消防救援总队
167.实施路口智慧信控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拓展信号灯联网调控范围,制定信号灯联网技术标准,完成600处老旧信号灯升级改造,新增接入1000处信号灯联网,实现五环以内区域和副中心信号灯联网;加强配时动态优化,优化100处重点路口信号配时,调整优化100条绿波带。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三)提升城市服务管理质量
168.坚持技管结合,加强水电气热等“城市生命线”运行保障,突出抓好电力调度、燃气保供、供热服务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检修维护,优化运行高峰保障措施,确保城市运行总体平稳。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
169.精细化治理城市家具,建立健全城市家具联席会议机制,编制相关规范标准,以护栏、杆体、箱体等城市家具为重点,采取“撤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开展治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挤占空间、阻碍通行等问题。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
170.深入抓好两个“关键小事”,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居住小区(村)1200个,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及周围环境整治,建成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100个。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
171.继续抓好接诉即办改革,高质量办好接诉即办改革论坛,健全“接、派、办、评”全流程工作机制,编制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手册。优化“每月一题”机制,以“小切口”聚焦具体问题加强专项治理。每季度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前100名的小区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接诉即办数字化建设,构建接诉即办智慧大脑,推动市民服务热线从“窗口”向“窗口+智库”转型升级。办好“向前一步”栏目。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广播电视台
172.实施新一轮回天行动。做好议事协商和楼门院治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农村议事厅覆盖率达到95%。稳妥推进3000户以上大型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和撤村建居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昌平区政府
173.健全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社区工作者招聘、培训、考核等相关文件,开展社区工作者分级分类示范培训。推进“京民通”社区治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智治水平。
主责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
174.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综合执法运行体系。加强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分析和成果应用。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八、高质量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一)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
175.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推动1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科学性和实用性,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力度,实施粮食单产提升行动和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蔬菜产量稳定在200万吨,新增300亩以上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50家,稳定生猪基础产能。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76.深化农业中关村建设,高标准推进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智慧农业发展,积极打造露地蔬菜(甘蓝)智能化自主移栽应用、土壤元素快速检测应用等两项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加强优质水果、蔬菜等特色品种培育。
主责单位: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平谷区政府
177.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围绕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果四大种业,持续实施种质创制及品种选育联合攻关工程,打造平谷、通州、延庆种业创新示范区。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通州区政府,平谷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78.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收致富。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培育一批涵盖耕种收、储运销等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79.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发展净菜加工等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休闲康养、户外运动、电商直播等乡村新业态,着力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的乡村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实施果园提质增效30万亩,建设老北京水果示范基地15个。
主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园林绿化局
(二)开创和美乡村新气象
180.推动“多规合一”在村庄落地实施,因地制宜启动创建2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
181.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改造提升农村户厕500座,改造农村供水设施20处、完成50个村庄污水治理,建设农村街坊路50万平方米,推动环境整治向农户庭院、村庄周边延伸。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完成120个村庄基础设施补短板任务。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182.扎实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3000户农村住户清洁取暖改造。完善清洁取暖设备运行管护机制,探索开展清洁取暖设备寿命到期后的更新工作,以及120多万农户清洁取暖设备的后期管护工作。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3.加大传统村落和乡土文化保护力度,高标准推进门头沟区、密云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区建设,探索传统民居活化利用新模式。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门头沟区政府,密云区政府
184.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深入开展城乡学校一体化教研、教育教学交流、优质课程共享及学生游学等工作,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发展。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三)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新路径
185.稳慎有序推进第二轮农村承包土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各项工作,完成昌平区流村镇北照台村、门头沟区斋堂镇沿河城村、怀柔区琉璃庙镇崎峰茶村全国试点任务。完成第二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工作,总结推广一批经验做法,深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方式。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研究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186.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农村闲置资源、领办创办服务实体等多种形式增加收入。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7.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集体资源资产统筹力度,试点探索区域统筹发展集体经济新路径。
主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88.制定实施新一轮农民增收帮扶措施,推广以工代赈,推进新型集体林场建设,新发展新型集体林场10个。开发更多面向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近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增收。修订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
189.统筹推进城南地区和平原新城建设发展,依托丽泽金融商务区、首都商务新区和丰台科技园打造面向京津冀的高端商务服务核心区,研究制定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加快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北京基地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丰台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190.强化京西地区高质量转型发展,加快首钢怡和、王平矿文化旅游度假酒店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京西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促进科幻、互联网3.0等产业发展,做亮门头沟“小院有戏”文化品牌。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门头沟区政府
191.加大对生态涵养区的支持力度,大力提高生态涵养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巩固提升生态涵养品质,健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加快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生态环境者更有获得感。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192.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优化支援合作工作机制,高标准做好京蒙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西藏新疆青海、南水北调对口协作、京沈京长(长治)对口合作、京冀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巴东等工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九、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93.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深化“一微克”行动,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推进源头替代,持续推进重点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精细监管。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
194.强化氮氧化物综合治理,执行国家在用汽油车和柴油车排放标准限值b,出台实施国四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货车新能源化激励政策,继续推进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深度治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
195.深入推进施工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粗颗粒物、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估和排名通报。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
196.大力推进机动车“油换电”,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物流配送、机场等公共领域电动化,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95万辆。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97.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在3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1%左右,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污水处理率达到97.5%,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提高到36%以上。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198.实施北京水网建设规划,落实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密云水库一级区疏解提升工作,加快官厅水库生态修复和饮用水水源地恢复,加强永定河、潮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构建流域相济、多线联通的“北京水网体系”。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199.全面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出台实施潮白河水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线建设,完成4座城镇污水及再生水厂新(改、扩)建,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8万立方米,完成164公里污水管线建设,稳步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200.加快实施城市积水内涝治理,提升小区、村镇排涝能力,开展雨水、雨污合流管涵及附属雨水口等“清管行动”1万公里,滚动治理积水点16处。坚持房屋漏雨维修快速响应机制。
主责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
201.持续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将治理后的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纳入河湖长制长效管理,实现动态清零。加强地下水监测和超采综合治理。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
202.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科学治理污染“存量”,精准防控污染“增量”,保障重点建设用地、重点耕地等安全利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203.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机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考核体系,开展碳排放形势季度分析和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
204.构建低碳清洁、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外调绿电规模达到285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持续提升能效、碳效水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205.坚持公共机构先行,研究制定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配套实施办法,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开展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试点建设。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
206.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等先进低碳技术应用,持续推进减污降碳、低碳技术、领跑者企业、气候友好型区域等试点示范建设。强化北京试点碳市场的“降碳”作用,引导企业低碳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07.加强装备、电子、汽车等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改造高能耗老旧数据中心,促进各类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升级,重点推进燕化、华能热电厂、相关水泥企业等减污降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
208.制定实施供暖结构重构方案,推进3000万平方米智能化供热改造,推广应用再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和余热回收。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209.深化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逐步推广地铁运输快递试点,提高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
210.抓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强化绿色技术创新驱动,攻关氢能、储能、低浓度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等关键技术,扩大氢能源应用场景。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
21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推进北京MaaS2.0建设,持续开展绿色出行碳普惠激励活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
(三)全面塑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212.深化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新增造林绿化1万亩,新建公园绿地200公顷,持续推进温榆河公园建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4.95%,林地绿地年碳汇量达到960万吨,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1%。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朝阳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13.稳步提高林草植被质量,实施山区森林经营抚育70万亩、建设示范区30处,完成“林下补栎”100万株,调整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10万亩。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14.加快房山长沟泉水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密云水禽保护与栖息地恢复、野鸭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能力提升等湿地修复工程。实施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
215.谋划推进花园城市建设,开展园林绿化彩化三年行动,建设朝阳大屯、海淀曙光街道等20处花园城市示范街区,有序推广立体绿化,打造东城花市大街、石景山五里坨东街等100条城市画廊。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16.统筹实施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减量提质规划,通过拆除围栏新增无界公园20个,完成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提升20个,建成城市绿道150公里,连通东直门北桥等8处断点,实现80公里环二环绿道全线贯通,提升公园绿地配套服务功能。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城乡结合部建设办,东城区政府
217.创建首都花园式街道4个、花园式社区35个、花园式单位45个,有序推进单位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开展花果进庭院、园艺进社区、市民花园节等活动。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218.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加大创业支持和服务力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加强就业影响评估,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不少于26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5%以内。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19.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归集发布不少于10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组织线上线下招聘会300场,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对离校未就业的本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精准帮扶,对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实现100%帮扶,确保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0.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抓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收官,实现“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帮扶措施,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促进4万名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持续做好灾区群众就业帮扶等服务保障工作。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
221.持续开展多层次技能培训,全年开展各类培训不少于70万人次,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2.全面优化就业创业服务,研究公共就业服务清单,着力提升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服务能力,开展首都特色“家门口”就业服务机制试点。总结推广马驹桥零工市场建设试点经验,促进零工市场健康发展。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3.加大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力度,持续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强化劳动用工风险监测处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24.研究制定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制定发布企业、行业工资指导线,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深化健康北京建设
225.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高标准推进第二、三批研究型病房示范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26.加快全市共享的门急诊、住院、体检等电子病历建设,实现全市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医保移动支付。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27.建立9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和全科医师培养质量,加强卫生服务站基本诊疗设施建设,建成30个以上“互联网健康乡村门诊”。开展急救培训约3万人次。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28.强化儿科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儿科专业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紧密型儿科医联体建设,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儿科门诊,在25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儿科诊疗服务。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29.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速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建设300个社区中医阁和5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馆。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0.开展180项检验结果、300项检查结果互认,优化再造就医流程,加快推进北京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建成北京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基层预约转诊平台移动端,提升基层预约转诊效率。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31.优化慢性病“长处方”管理,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32.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快普惠托育体系建设,新增普惠托位1万个,免费为普惠托育机构提供安全运营保险。建设母婴友好医院15家。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33.举办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3.6万场次,创建2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改扩建10个体育公园,新建或更新5000件室外健身器材,增加儿童健身娱乐器材。高水平筹办中国网球公开赛、北京马拉松等重大体育赛事。举办第十五届北京奥运城市体育文化节。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北京奥促中心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234.抓好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试点的推广复制工作,实现核心区全覆盖、城六区整体布局。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35.落实关于完善北京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广布局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建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00个,优化调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功能,建立健全以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统筹,以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为延伸,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全面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36.支持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支持的意见,为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等普惠性照护服务。新建2000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37.加快完善“以院统站带点”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工作,新增24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238.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清单、标准以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探索构建多元化养老助餐服务模式,加快培育发展养老助餐服务市场主体,新增养老助餐点300个。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39.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依托部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4家安宁疗护中心、8家老年护理中心,并建立科学规范的服务目录。根据国家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部署,做好制度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主责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40.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着重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间)。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41.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无群租小区”创建试点工作。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五)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242.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工作,推进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做好整建制转居超转人员服务保障工作。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北京市税务局
243.全面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进一步优化社保经办规程和服务流程,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机制改革,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效能。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等标准。加强社保基金管理与监督,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244.动态调整医保目录,推动商业保险和基本医保衔接,促进北京普惠健康保可持续发展。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45.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调整优化保障标准,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开展“物质+服务”救助,提高救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
246.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强化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和就业扶持,高质量完成计划分配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扎实做好军休干部常态化接收工作,积极促进随军家属就业,探索建立军供保障新机制。
主责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7.积极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新建50个温馨家园,帮助残疾人就近享受康复、教育等服务。推进1处导盲犬基地建设,在公共场所有序增设导盲犬标识。发挥“一站式”辅具服务平台作用,促进高科技康复辅具产品供需对接,用心用情服务残疾人群体。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残联
248.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快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妇联
十一、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一)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249.基本完成受损住房原地重建和同村异址新建,稳步推进异地集中重建住房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50.立足北京水系特点,按照“上蓄、中疏、下排、有效治洪”的原则,尽快修复水毁的14座水库、223公里堤防水毁工程、580公里山洪沟道,恢复23个水文站、104处水文监测设施能力,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突出抓好永定河三家店至卢沟桥左堤勘察消隐加固和山洪沟道治理,确保入汛前将防汛能力恢复至灾前水平并有所提升。
主责单位:市水务局,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51.推动京津冀地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抓紧水库、蓄滞洪区等控制性工程规划建设,加快谋划大石河、拒马河等协同治理,开工建设小清河蓄滞洪区主动防洪工程,整体提升流域防御能力。
主责单位:市京津冀协同办,市水务局,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52.抓好山区道路提档升级,完成南雁路、国道108、国道109等466条受损道路修复,完成1114公里乡村公路整修,全面恢复西部山区公路网体系。开工建设国道108新线高速和涞宝路新线高速,加快构建西部山区“三横三纵”主通道,提高山区路网密度和防洪标准。
主责单位:市交通委,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53.全面恢复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能力,完成5.8万亩绝收地块春播恢复种植,分类推进3800栋倒塌设施大棚实施重建或恢复生产。加快恢复乡村民宿、农产品加工、健康养老等特色乡村产业,整体提升张坊、十渡等景区品质。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254.加快供排水、能源、通信、环卫、应急等村镇基础设施重建,完成汛后水毁供排水管线修复,恢复重建基站6428个、铁塔1164个、光缆6648公里,持续提升山区水电气热保障水平,加快应急广播建设,优化灾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布局。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广电局,市通信管理局,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二)加快韧性城市建设
255.加强气象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暴雨、暴雪、高低温等极端情况应对水平,进一步推进气象监测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地质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北京市地震风险探查项目和北京市巨灾防范工程,进一步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提高抵御地震灾害风险能力。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256.抓好地铁等重点部位风险防范。持续开展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三年行动,完成燃气、供热等老旧管线改造1100公里。更新换装100万块智能电表,为260余万居民用户安装具备超压、欠压切断保护功能的燃气安全型配件。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257.增强通信设施防灾抗毁韧性,利用卫星通信等方式构建空天地一体的通信保障体系,提高山区手机通讯信号覆盖度。
主责单位:市通信管理局
258.编制韧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注重城市设施集中式与分布式、多元化布局统筹,抓实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研究建立巨灾保险体系,增强重大风险灾害应对和自适应、快速恢复能力。
主责单位: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259.深化智慧应急体系建设,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联通、融合共享,强化物联感知、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多灾种、多场景综合运用,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高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三)严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底线
260.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推进分级分类监管,对工业领域4家大型国企集团开展“进驻式督导、解剖式执法”,对12个市级重点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察,开展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专项督察,推动“三管三必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
26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消防隐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十项硬措施”,深化施工动火作业、城镇燃气、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电池充电、电动自行车、彩钢板建筑、旅游设施(游乐设施)、仓储库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2.充分发挥防火委议事协调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市—区—街乡镇”三级防火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专兼职力量,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3.推动完善各行业领域的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坚决排查整治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
主责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4.加快消防救援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力量空白区建设政府专职小型消防站。为全市社区(村)消防自救力量配备应急、通讯设备2000套。为4万名鳏寡孤独等重点人群配备灭火毯等辅助灭火及逃生器材。推进“数字消防”建设,加速推进无人机等装备技术应用实战。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265.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首都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无人机统筹使用和配备力度,提升森林火灾防治管理能力,有效压减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火情数量。
主责单位:市应急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266.提升“企安安”系统使用效能,优化企业自查和部门检查清单,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等支撑功能,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效。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267.抓好基层一线作业人员培训演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组织医疗、养老、高校等领域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30万人。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268.强化消防安全“普及+警示”宣传,开展公众应急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成立基层“应急响应人”队伍,加强应急避险人员管理,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主责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地震局,市消防救援总队
(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北京
269.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捍卫首都政治安全。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国安局
270.统筹推进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高标准完成地方金融体制改革,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持续做好重点企业集团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证监局
271.深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网络销售食品、日常消费大宗食品、节日热销食品等为重点,实现33大类食品抽检监测全覆盖;高效落实药品安全全生命周期监督检查,全年抽检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少于1.3万批次。
主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72.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着力健全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和维护秩序法治化为一体的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体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指南和“路线图”,明确相关程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责任落实等具体规定。用好网上信访主渠道,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主责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信访办
27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基层在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聚合资源力量、搭建议事平台、多元化解矛盾上探索更多有效经验做法,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预防化解水平。
主责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信访办
274.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和拓展反恐怖斗争主动局面,全力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275.坚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开展“石榴花开美京城”系列品牌活动,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深入推进首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
主责单位:市民族宗教委
276.实施首都国防动员现代化工程,开展北京市国防动员预案编制研究,编写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大纲,办好“国防动员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切实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完成10处街乡镇指挥所建设任务,有序推进地铁等地下空间开发,加强人防工程便民使用。
主责单位:市国动办
277.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做好驻军单位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匹配对接和落实工作,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点区域建设。
主责单位:市委军民融合办,海淀区政府
278.全力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落实北京市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目录清单,拓展细化社会化拥军服务平台功能,更新补充社会化拥军企业目录,完善跨行业、跨地域、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社会化拥军服务体系,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源积极参与首都双拥建设,持续巩固首都军政军民团结。
主责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十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
279.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把对党忠诚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0.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抓好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建设意见落地落实,把主题教育期间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1.切实抓好中央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整改,高质量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准备工作。
主责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
282.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3.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4.充分发挥政府参事、文史馆员咨政建言作用,建立参事、馆员决策咨询会常态化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合作平台,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文化传承交流等领域深化研究,为推动全市中心工作出谋划策。
主责单位:市政府参事室(市文史馆)
28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高标准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统筹抓好专家实地评审迎检和第一批命名示范区“回头看”,深入推进“法治帮扶”和“法治明白人”工程,朝着全域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目标持续努力。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286.加强消防、动物防疫、可再生能源、自动驾驶汽车、非机动车管理、民办教育促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保障,严格规范执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87.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命名不少于10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提高乡村“法律明白人”管理使用水平,确保学习教材、培训时长、公开公示“三到位”,以典型培育带动整体提升。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和行政复议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水平。
主责单位:市司法局
(三)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
288.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稳步推进政府系统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优化调整职责体系和机构设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主责单位:市委编办,各部门,各区政府
289.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四不两直”调研、蹲点式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主动听民意、纾民困、解民忧。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0.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真心拜人民为师、虚心向人民学习,注重从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总结经验、汲取智慧,使各项政策举措更接地气、更得民心。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敢于对标最佳、争创一流,提升专业素养、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对新生事物、前沿领域的敏锐性和理解力,着力打造一支与新时代首都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务员队伍。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2.强化担当作为,增强向前一步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扬斗争精神,面对矛盾不逃避、遇到困难不退缩,以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局面。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3.始终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勇于打破思维定式,善用改革的办法解难题、谋出路,提高创造性执行效能。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4.完善争先创优工作机制,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用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突出量化要求、过程管理和结果导向,健全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295.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加强统筹调度,建立项目化、清单化的管理工作机制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动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6.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精文简会和基层减负成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规范社区和村级组织工作事务等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主责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8.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缩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发展急需处、民生关切上。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99.加强审计监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进一步加大对重大战略落实、重大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
主责单位:市审计局
300.围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数据质量提升管控等方面,加强应统尽统,高质量开展统计监测评价,扎实开展统计督察,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和数据验收、汇总与评估等各项工作。
主责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301.综合运用检查核查、评估评价、监测监控、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加大重点领域检查力度,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主责单位:市财政局
302.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用制度刚性防止权力任性,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主责单位:各部门,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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