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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时间:2024-02-27 11:31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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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丰富交易主体和产品作出规定。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只是对二氧化碳一种温室气体纳入了管控,行业范围还仅仅是发电行业,虽然这个行业排放量很大。交易产品只是碳排放配额现货。《条例》规定,碳排放权交易覆盖的温室气体种类和行业范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目标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

下一步,我们将本着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优化配额分配方式,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不断丰富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交易方式,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碳减排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才谈到数据造假的问题,我们知道数据质量是碳市场的生命线。请问,新出台的《条例》在数据质量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目前这方面的管理成效怎样?今后生态环境部还将从哪些方面来加强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谢谢!

赵英民:

谢谢您的提问。数据质量是保证碳市场健康平稳有序的基础,可以说是碳市场的生命线。党中央十分关心,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我们把保障和提升碳市场的排放数据质量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来确保数据质量。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这里既有法律规定,也有技术规范,还有司法解释。推动最高法、最高检修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造假纳入刑事制裁范畴。修订了相关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技术指南,碳核算公式由过去的27个精简到12个,简单说就是提升了这些核算公式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得核算不确定性大幅度降低。

二是建立“国家—省—市”三级联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创造性开展碳排放关键参数月度存证,提升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及时发现问题苗头。

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实现穿透式监管。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第二个履约周期对300多万个参数数据进行自动识别校验,及时发现并解决了7.2万余个数据异常问题。

四是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通过两轮碳排放报告专项监督帮扶,对发现问题逐一拉条挂账、分类处理、整改销号。对违法企业严肃处罚并核减其碳排放配额,对问题严重的技术服务机构公开曝光,对弄虚作假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全面加强宣传培训。刚才我讲碳市场是新生事物,重点排放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碳排放核算和管理能力通过大范围培训得到了明显提升。去年,我们一共组织培训了134场约1.1万人参加的培训,实现了市场参与主体全覆盖。

通过上述五个方面举措,碳排放数据质量大幅改善,碳排放报告的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大幅提升,企业管理效能也明显增强,和第一个履约周期相比,第二个履约周期监督帮扶发现的碳排放数据不规范企业数量大幅度下降,并且以此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经验。

这次国务院暂行条例,对数据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切实守住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条例》在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遏制虚报瞒报碳排放数据等行为方面,真正长出了“牙齿”,可以总结为六个字,就是:严控、严查、严罚。

严格控制主要体现在: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禁止事项和处罚措施,通过配套制度规范,持续压减数据造假空间,通过建设完善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利用区块链、数字化技术手段,保证数据无法篡改。通过年度核查加日常监管的工作模式,持续强化数据质量审核。

严肃督查主要体现在: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大数据筛查异常数据,通过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查清绝不放过,问题疑点不查清绝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绝不放过。

严厉处罚主要体现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惩重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条例从四个方面规定了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的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在这些方面,《条例》都作出了具体详实的规定。我相信,下一步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碳市场数据质量会在第二个履约周期的基础上会进一步提升。

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今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请问,全国碳排放交易权市场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二者有什么关系?《条例》中是否有相关规定?谢谢!

赵英民:

谢谢您的提问。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之后,我们国家推出的又一个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两个工具都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两者既有区别、独立运行,又有联系、互为补充,共同构成了我们国家的碳市场体系。通俗来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强制性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自愿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参与主体目前主要是具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法律义务的排放企业,也就是《条例》中说的重点排放单位,由政府向这些企业分配碳排放配额,并规定企业向政府清缴与其实际排放等量的配额,清缴完之后,配额盈余的企业就可以在市场上通过交易出售获益。配额不足的企业,就需要从市场上购买,从而实现激励先进、约束落后的政策导向,降低整个行业乃至全社会的降碳成本。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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